吴树《谁在收藏中国》:赝品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15日 14:07 新浪收藏 微博

  选自:吴树(微博) 《谁在收藏中国》 第六章 

  一方面是文物鉴定专家大跌眼镜、真假难辨,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赝品和仿品充斥市场,可让人不解的是:处在文物市场中心的中国拍卖业却似乎总能够独善其身、大发其财。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拍卖公司从最初的几家发展到如今的几千家,成交额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仅以国内两家最大的拍卖公司嘉德、瀚海为例,1993年成立之初,两家拍卖公司一年的总成交额不到一亿人民币。而到了2007年,单中国嘉德(微博)一家全年大小拍卖达60余场次,总成交额为17.3亿元人民币。北京瀚海全年大小拍卖52场次,总成交额为11.5亿人民币。同年,中国拍卖业共举办包括文物在内的艺术品专场拍卖771场(次),总成交额超过6000多亿人民币。

  有人将中国的拍卖公司比作一只刚刚开屏的金孔雀,一面是金光灿灿、五彩缤纷、光鲜诱人的羽屏,另一面却藏掖着各类资本市场通见的黑暗与丑陋。我们不妨暂且避开熙熙攘攘的人群,用更加理智与冷静的眼光,去审视一番这只金孔雀身后的动静。

  ○史国良:“阿弥陀佛,那不是我的画!”

  有一则笑话,说的是亚当出伊甸园之前曾经问过上帝:“主啊,我去人世间最不能做的事是什么?”上帝斩钉截铁地回答他:“你最应该避免的事就是与拍卖公司打官司!”亚当又问:“为什么?”上帝沮丧地回答:“因为连我都战胜不了它!”没人知道后来亚当究竟有没有去拍卖公司拍卖过夏娃的第一条裙子或别的什么东西,也没人知道亚当有没有去拍卖公司竞买过斯瓦辛格的健肌膏,但是,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肯定的是:亚当绝对没有跟拍卖公司打过官司。

  虽然在法院看不到上帝之子与拍卖公司打官司的纪录,但是佛子状告拍卖公司的官司却有案可查。

  史国良,法号释慧禅,当代中国画僧的再传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央美院及首都师大美术系客座教授,1995年在美国西来寺披剃出家,现定居北京。史国良的作品《刻经》曾荣获第23届蒙特可罗国际现代艺术大奖赛、“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大奖”,为此又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荣誉嘉奖。他的画风以写实手法,反映时代生活为主,功底扎实,笔墨厚重,是中国人物画坛写实画派的重量级画家。

  2006年7月27日前后,史国良从一家艺术网上了解到,有3幅署名史国良的作品出现在北京传是拍卖公司举行的预展大厅内。既然自己没有将画委托给那家拍卖公司,那些画究竟是什么来历呢?

  史国良随即来到拍卖公司预展厅,对那三幅落款自己名字的画仔细进行辨认,确认其中只有一幅画是自己的真迹,另外两幅分别命名为《搓线图》和《傣家三月》的画则并非出自自己之手,是假画。于是,他致电传是公司,要求撤拍这两幅假画,但遭到拍卖公司的拒绝。  

  8月20日,这两幅被史国良要求撤下的假画,如期登堂拍卖会,并拍卖成功。事后,史国良将传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元,并要求道歉。12月11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史国良与传是拍卖公司达成协议,传是拍卖公司承认自己的拍卖行为给史国良先生造成不良影响,同意登报道歉。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史大师只得腾出时间开了个人官方网站,其中设有“中国艺术品认证系统”专栏,对自己流传于外的署名作品进行网上查询与甄别。同年,在雅昌艺术网(微博)举办的“2006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的活动中,史国良开博打假被评为年度艺术事件。

  史国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事情(拍卖假画)绝不止发生一两次,许多时候,有人拿着高价拍来的假画找我鉴定真伪,我看到是假的,说出来真是于心不忍。一个僧人,本应看淡这些,但是对于这些假画,还有这样的拍卖公司,除开自己维权,实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搞笑的是:对冒名顶替史国良作画牟利的“李鬼”人们习以为常,表现出高度宽容的态度。对拍卖公司收假拍假,大家也多见怪不怪,没人出面声讨、指责。但是,作为受害者的史国良出面打假,却招致一片非难。史国良开办个人官方网站,公开声明打假维权的意向后,马上就有人在网上公开发帖,辱骂史国良是“假和尚”、“批着袈裟的势利画商”。并且劝诫画僧要“慈悲为怀、普度众生”,允许“劳苦大众”利用他的名义“挣钱养家”。更有甚者,还有人干脆公开复制大师的作品在网上叫卖,谎称此举是“经过大师授权”的“慈善活动”。对此,画家十分无奈,虽说是“苦海无边”,可无人上岸。哪怕是“佛法无边”,也难度“钱钱众生”!

  ○杨红太:“她不是我的《打水姑娘》!”

  菩萨帮不了佛子,俗人就更得不到神仙的救赎。可是,当代稍有名气的书画家,恐怕很少人没有受到过魔鬼的垂青与眷顾。

  2007年3月初的一个周末,74岁的老画家杨红太接到了朋友从新加坡打来的电话:“杨先生,您是不是又超生了一个《打水姑娘》呵?”

  “您、我……这是怎么回事?”杨红太被问得莫名其妙。那位朋友告诉他:“我在北京保利公司2007年迎春拍卖会预展上,又看到了你的另一位《打水姑娘》,而且跟你卖给我的那一位《打水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简直是孪生姐妹呀!”

  杨红太尴尬、惊愕、愤然。自己的作品《打水姑娘》一共只画了两幅,一幅收藏于中国美术馆,另一幅就是被这位打电话的新加坡藏家买走。既然那两张画没转卖,那么出现在保利拍卖会上的那一位《打水姑娘》又是谁家的“千金”呢?

  老爷子接过电话后,立即让儿子上网查询,果然在拍卖公司的网站上看到了这幅画,标明“图录号lot978”,估价9到10万元,与杨红太其它作品的价格相似。(图76)

  在家人的陪同下,杨红太来到北京保利拍卖(微博)公司,仔细勘看了那幅画,并当场指出了此画有10多处与真品相左。面对赝品,年过古稀的杨红太怒不可遏,当着众人大声说道:“她不是我的《打水姑娘》!如果这样粗劣的作品卖出去,是对我声誉的损害!”

  回家后,杨红太立即写了一封声明,要求保利拍卖公司撤拍这幅伪作,并要求彻查事情真相,是谁复制了他的《打水姑娘》?

  保利拍卖公司收到声明后,依据拍卖规则以为委卖者保密为由,拒绝向杨先生提供卖方信息,而且也没有将该画撤展。因为在拍卖公司方面,经历这样的场面太多太多,而且大部分都不了了之。

  杨先生被逼无奈,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决定就此事向法院提出起诉。

  在确认杨先生真的要采取法律行为后,拍卖方才就此事询问了这幅赝品的卖主——日本收藏家富田博。富田博回复说,这幅作品是1989年北京中央美院画廊向他推荐的,他还出示了当时购买的作品照片以及购买画作的原始发票和通过日本第一劝业银行汇款的凭证。

  富田博还表示:“如果杨先生指认确凿,那么中央美院画廊则存在诈骗行为,我也会采取相应的法律行为!”

  同年3月10日,保利方面被迫发表声明,宣布撤拍这幅画,公开原因是“公司不会对一件有争议的作品进行拍卖”。至于《打水姑娘》究竟是真画假画的问题,保利方面仍然态度模糊。

  近年来,类似以上案例的“拍卖赝品事件”不断曝光,尤其是在书画界,一些知名画家,象齐白石、张大千、徐悲鸿、吴冠中等等,盗用他们冠名的赝品每年都有上拍。睁着眼睛的艺术家还好说一点,他们有时候还可以为自己多少讨回一些公道,而那些已经作古的艺术家,就只好躺在九泉之下任人宰割了。就算是他们有后代替父母喊冤,可也是死无对证呵!你说是赝品是吧?那好,谁举报谁举证,你让谁证明、你怎么证明是何人、在何地、又怎样复制了你家先人的作品?几年官司打下来,你不玩傻也得玩疯!

  前国家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书法大家启功先生的墨宝,生前身后都有大量的仿品。该公在世时,面对这些频繁出现在拍场的仿品,曾感叹云:“实在势不可挡,我是无力抵抗呵!”最后,这位性格开朗的老人只好无奈地自我宽慰:“由它去吧,其实有些(仿品)字比我自己写的要好,只是苦了那些掏钱的买主呵!”

  直至今日,启公虽已作古,但他的字却依然铺天盖地,那些欺世盗名者仍在依仗老人家的声望大赚其钱。

  ○韩美林(微博):“上拍我的画99%是假画!”

  被迫充当黑道人物摇钱树的远不止启功先生一人,其中也不乏奋起抗争为自己维权者,但是,不管当事人名气多大、道行多深,这种自我维权之路走得都十分艰难,到最后十之八九都会自动放弃。因为无论从时间、精力上,艺术家们都无法与那些制假者打持久战。

  韩美林,中国当代最负盛名的画家之一,他的作品多次获得国内外专业大奖,很多国家首脑都收藏有他的作品。尤其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备阶段开始,他的名字更是与奥运会吉祥物“福娃”联系在一起,为更多的人所熟知。“徐悲鸿的骏马、韩美林的狐猴”一直是近年来全世界华人的收藏热选。

  近年来,这位当红画家真个成为不少人的“福娃”。大大小小的书画拍卖会都少不了他的画,形形色色的画廊、画社、书画店也经常用他的作品标榜门庭。可是,面对此种大家都求之不得的繁荣景象,韩美林自己却是四处喊冤、叫苦不迭。原来,几乎所有外卖的“韩美林”都是作赝品骗钱的“李鬼”,这位真正的韩美林,自然就成为那些“李鬼”们的“福娃”了。

  2005年1月16日下午,在北京亚洲大酒店举办的“荣宝2005年迎春书画拍卖会”上,展出了署名韩美林的一幅“八骏图”,顺序号270,尺寸为1.4米×3.5米,起拍价为18至28万元。此画一出便引起了轰动:“莫不是韩美林要抢徐悲鸿的饭碗了?”当然这只是业内人士的一种揶揄,其中包含了对这幅画的怀疑。此时很快便传入韩美林的耳朵,不待亲身去查看,他便知道又是一张“冒牌货”,道理很简单,因为他从来就没画过什么“八骏图”。(图78)

  韩美林当即委托自己的律师与荣宝拍卖(微博)公司取得联系。陈律师受韩先生的委托后,于1月15日向拍卖的主办方——北京荣宝拍卖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律师函》称:“通过贵公司对外公开拍卖的预告,韩美林先生得知,贵公司将于2005年1月16日举行‘荣宝2005年迎春书画拍卖会’,其中拍品编号为270号的‘八骏图’,贵公司对外宣传作者为韩美林。而经韩美林先生亲自核对,该幅作品的落款非其本人署名,是一幅假冒韩美林署名的美术作品。因此我代表韩先生向贵公司提出:请立即撤销对‘八骏图’的拍卖,停止与‘八骏图’有关的一切活动,并请提供委托人(卖家)的有关信息,以便韩先生进一步主张权利。”陈律师还说:“如果荣宝拍卖公司在明知‘八骏图’是假冒美术作品的情况下还投入拍卖,将构成侵犯韩美林先生的著作权。我们将保留通过向版权机关投诉和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据业内人士称:只要稍稍对韩美林的作品有些概念的人,并不难发现这张“八骏图”是假画,因为韩美林曾画过单马,这幅假画很明显是将那只单马复制7只加上去组成“八骏”,每一只马从形态到神态几乎没有变化。对于这样一张低劣的赝品,是怎样骗过百年老店“荣宝斋”的专家之“法眼”,实在耐人寻味。

  接到律师函以后,荣宝拍卖公司虽然在正式拍卖时撤下了“八骏图”,但并不承认自己是在“卖假画”。荣宝拍卖公司副总经理王为对此解释说:“拍卖行为已经被提前终止,因而也谈不上拍卖行拍卖假画。”他还拒绝了韩美林要求提供假画卖家具体信息的要求,他说:“《拍卖法》有明确规定,拍卖公司有权为委托人的身份进行保密,因而我们不能超越法律规定,把相关信息提供给他人。”

  对于这一假画事件,我采访了好几家拍卖公司的从业人员,他们几乎众口一词地答辩道:“从法律意义上看,拍卖行即便不把有争议的作品撤拍也没有问题。我们之所以会这么做(撤拍),就是从长远考虑,以便维护市场发展,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

  事后,韩美林告诉记者:“北京有家拍卖公司卖了800多张‘韩美林’,全都是假画。市场上流通的韩美林的画99%都是假的。卖假画者有冒充我妻子的、朋友的。很多人都知道韩美林不仅是个画家,还是个雕塑家、陶艺家。我们做的大雕塑都要(卖)上千万,所以根本不用卖画。”说到这里,韩美林还给记者讲了一段笑话:有一位老伯伯花费7000元钱,买了两张假“韩美林”,然后找到他让他给鉴定真伪。“7000块,就算买一张都买不到啊,结果还是我送了他一张真的。”韩美林笑着说。“我也有责任,因为我不卖画,别人就更难辨别了。”最令韩美林气愤的是:在他本人指证假画后,有些拍卖公司还坚持不愿意将假画撤下。有一次万般无奈,他不得不在预展会上怒不可遏地将冒充他名义的假画当众撕下,以示抗议。

  韩美林对记者说,他之所以要认真打假,主要是为了维护喜爱他作品的收藏者的利益,并非像一些拍卖公司所言“做秀”,因为他并不打算卖画,也没必要“做秀”。他还透露:以后他有可能会将自己的作品全部捐献给国家。

  在世画家不能定论自己画作的真伪,这话听起来挺荒唐,但却是今天中国书画市场上屡见不鲜的“正常事”,记者曾经就这一现象问询过有关人士,一位拍卖公司的书画部主任在与记者交谈中说:“画家成名都有几个阶段,在非成熟阶段画的画当然会幼稚一些,用成名后的眼光去看,当然会差强人意,甚至是不堪回首。那个阶段有人求画也基本上是有求必应,所以得到画的人自然也不在少数。成名以后,别人把这些画那出来卖,对画家的名声和利益都会造成损害,所以画家出面否认自己的这些画作也是人之常情……”

  如此说法让记者震惊。如果事实果然如此,那些艺术家们对所谓“赝品”的声讨不仅是自我做秀,而且还有对别的当事人“诬陷”之嫌。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亲临书画交易比较集中的北京琉璃厂进行暗访。

  ○假画寻踪

  被誉为“九市精华萃一衢”的北京琉璃厂,在古玩界也是声名显赫、无人不知的地方。琉璃厂坐落在北京和平门外南新华街,东西走向,长约一公里,其中商铺星聚、牌号林立。1949年以前,这里曾是清代遗老遗少和外国洋使节们买卖古玩、卖弄见闻的地儿。一直延续到20世纪中期,北京的古玩市场还只是独此一处。自从20世纪晚期以后,北京几处大的文物交易市场逐渐形成规模,像潘家园、报国寺、大钟寺,还有北京古玩城、程田古玩城、天雅古玩城等,都先后横空出世、各领风骚,与琉璃厂几分天下。这样一来,琉璃厂在古玩经营上不可避免地被人分去了几碗羹,但是尽管如此,它在北京乃至全中国、全世界“好这一口”者的眼里,仍不失为寻珍淘宝、赏玩古今中国艺术品的“正统”地带。尤其是在经营古今名家字画方面,琉璃厂至今仍无可替代地牢牢坐在第一把交椅上。

  在素有琉璃厂“第一铺”的书画大亨荣宝斋门前,记者遭几名衣着土著的年轻男女团团围住,被问及:“买不买名人字画?”

  记者反问:“你们有哪位名家的什么名画?”

  一小伙子抢答:“你想买谁的画我们都有!”

  “闪开闪开……”此时,几位荣宝斋工作人员喝道而进,未阻止门前的闹剧。看起来,这种情形他们见得太多,早已见怪不怪了。

  “齐白石的虾子,你们有吗?”——“有!”

  “徐悲鸿的奔马,有吗?”——“有!”

  “唐朝古画、清代名人画……”——“有!有!有……”

  记者跟定其中的一位,由他领入荣宝斋斜对面的一条小巷,再直着向前走了不到100米,进入右手边一家院子。

  熟悉北京的人一眼就能辨认:这是一处拆除未竟的半拉子四合院,主屋没有了,只剩下两间狭小的厢房,看上去住了两三家人,拥挤不堪。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到过这种地方,置身其中,假若你不刻意去记住外面的繁华都市,你就只能以为是到了老舍先生笔下的“龙须沟”——一条随意用青砖铺就的过道,一半浸泡在妇女们随手撒泼的洗衣水里,臭气熏天。有几个乡下女人正在洗衣服,旁边跟着她们的小孩,见我进来,大家都很羡慕地看着领我进门的“字画猎人”。

  走进“字画猎人”的房间,记者大开眼界:墙上、桌上、床上,到处都挂着、摆着“名人字画”。细看落款,更让人垂涎三尺:张大千、范曾、吴冠中、韩美林……中国近现代知名画家几乎无一漏网。

  记者点名要韩美林、史国良两位画家的画作。不一会儿,小伙子就从抽屉里翻出韩美林的两张马、史国良的维吾尔姑娘。

  记者询问:“怎么让人相信你这是画家本人的真画呢?”

  “那好办!”小伙子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小本子,翻了几页答复我:“这几幅画都可以带画家与受赠者赠画现场的照片!”接着,他从一只档案袋里取出两张照片,一张是韩美林与友人共同举画的场面,另一张是画僧史国良与友人带画作的照片。

  “如果您还嫌证据不充分,还可以带鉴定证书!”小伙子见我犹豫,边说边取出一份鉴定证书。鉴定书的落款单位是“国家文物局书画鉴定中心”,盖有钢印,还有鉴定专家的签名与私人印鉴。无论是鉴定单位或鉴定专家,此证书无疑都具备很高的权威性。

  接下来开始谈价。我开门见山地说:“我知道,你们卖的都是假画,我也是做书画生意的,这些画开多少价?说实在点!”

  小伙子答道:“当然,大家都是同行,一定以最低价卖给你……这样吧,光要韩美林的画这一种500块钱,高仿的要3000块,要照片外加200元,要证书外加2000元!史国良的也差不多,都是这个价!”

  “你能带我去见见临摹这两幅画的作者吗?”我又问。

  小伙子一听连声说:“不成、不成,这样做坏了行内的规矩!他们不会答应跟你见面的!”

  “他们都是些什么人?住在哪里?”

  “这些事一般人是不会问的,看样子您入行不久,象是个生手。我跟您这么说吧,那些人本身也都是一些画家、高手,有的还是美术学院的研究生、高材生,只是目前还没有打出名头,利用这玩意儿挣钱。他们用功画的东西呀,神仙都分不出真假!加上这些证书、照片,它就是真的啰!”

  “画家本人也分不清真假?”

  “也可以这么讲!我听人说,从前荣宝斋仿作的齐白石画,连老爷子自己都说分不出真假!那些老画家一生得画多少画,送给谁、卖给谁了都记得那么一五一十?记不清楚吧?得,这高仿品就画得鼻子眼睛一个样,谁能证明它是假的?不能!别看这些东西搁我这儿卖三个钱不值两个钱,可您要是在拍卖行有熟人,给他10%的好处费,它不也要几万几十万的往上叫唤?”

  磨了半天,记者花了300元钱的带路费,终于买通了小伙子,他答应带我去见他的上线,也就是这些假画的批发商。至于能不能见到那些画画儿的人,他说“那就看别人买不买你的账!”

  其实,小伙子的上线就在琉璃厂西街,虽然我们走的是后门,但看得出前面应该是家门面。出来开门的是一位北京当地的中年人,听小伙子称他韩哥。那人警惕性很高,小伙子刚说了句“这位先生想买韩美林的画……”他立马封门:“你扯什么蛋哪你?这儿哪有什么韩美林的画?要买上荣宝斋去!”不待我开口,门就“砰”的一声被关上。

  小伙子讪讪地对我说:“韩哥不相信你,他前面有大店面,我这里卖500元的画,在他前面的店面内最少要卖5万元……我跟你说的都是真话,往后你要买画就找我,一定给你优惠价!”

  几天后,记者通过多种渠道,终于在距离通州区宋庄不远的一处农舍里见到了一位专事名画临摹的年轻人。他来自安徽,毕业于一所师范大学美术系,到北京已经有3年了。

  “我有好几个同学都在这儿。其实我们原本是慕名宋庄来北京的,想在这种相对比较自由的环境下搞创作,走出自己的艺术之路。可是,要真正走出自己的路太艰难了,我们还得吃饭过日子不是?总不能让父母养着我们来圆自己的艺术梦吧?我们只好像许多先行者一样,在出名前靠临摹名画挣钱维持生计……其实这种临摹特别简单,绘画基础较好的人都能办得到、画得好。尤其是临摹画家早期的作品更容易,一般都比较稚嫩一些,即便描摹失真,买家往往也会认为是画家早期不成熟的作品,不去求全责备……”

  “你一张临摹画卖出去多少钱?”我问年轻人。

  “给老客户的价格一般都在200元左右,如果是特别定制的稍稍贵一些。我知道,那些画贩子比我们挣钱多,可是生意还得做啊!我们总不能成天自己四处乱闯去卖画呀!”

  因为谈得高兴,年轻人还给我透露了一些“绝密”资料。他说,他也直接给拍卖公司送过假画,给验货人好处,并答应成交后五五分成。

  “拍卖公司明知道是假画还敢上拍?”我问他。

  “假如拍卖公司都象您想象的那么干净,我就不用临摹赝品,可以创作自己的画了!”年轻的画家一脸无奈的苦笑。

  “你的假画在拍卖公司成交过吗?”

  他笑了笑,没说话。

  ○试水拍场,槌下有“阴”

  关于拍卖公司的种种传闻,记者早有所闻。为了取得第一手资料,记者决定近距离接触,直接试水拍场。

  金秋十月,北京的艺术品拍卖场可谓是槌声阵阵、热闹非凡,大大小小上百家拍卖公司“你方唱罢我登场”,纷纷拉横幔、打广告、印发宣传册,实力强些的公司还会派员带上高成本制作的精美拍品图录,直接到国内外广泛征召买主,并提前几天将来客接至预定好的大饭店里免费吃住。与此同时,花样百出的拍卖品预展也在京城一些最豪华的场所举行。记者前后多次参观预展,有的拍卖公司还聘请有关专家直接到展厅现场推介重点拍品,有的则事先将专家对拍品的点评制作成光盘,反复在展厅里多点播放。

  自我策划一番后,记者拎着自家的两件藏品——北宋磁州窑梅瓶、南宋定窑划花粉盒,走进第一家拍卖公司。

  第一家是在京城能坐上头几把交椅的大拍卖公司,接待我的是一位瓷器部主管。他看过记者送拍的两件东西后,摇摇头:“定窑粉盒还不错,就几万块钱的事,自己玩玩得了。这只磁州窑梅瓶,不好认……”

  “我问过几位专家,他们都说东西很开门啊?”我申辩说。

  “呵?都是哪些专家呵?”他话音里明显带着嘲讽。我将专家的大名如实报上,其实,其中还有一位专家正是他们公司的瓷杂项顾问。

  “是吗?”主管还是摇摇头:“不好认。您知道吗,这只梅瓶要是真品,比马未都(微博)博物馆里的那一只还好,得值多少钱?像这样一只梅瓶,在香港拍过两千多万哪?”

  “就因为这个,您不敢认是吗?”我追问。

  年轻的主管摇摇头,不再吱声……

  过了两天,我通过熟人找到一位古董经纪人,答应成交后给他15%的介绍费。于是,那人给接待过我的那位拍卖公司主管拨通了电话,我听见对方问:“那人干什么的呀?你有底吗?”

  这面儿回答:“没底我能给你推荐吗?我亲戚,开古玩店的!我跟他说了,还按咱们老规矩走!”

  “那你把东西送来吧,那只梅瓶还真不错,比马未都的画花梅瓶好……”

  电话交易结束后,经纪人告诉我,拍卖成交后,要给那位主管20%的好处费。我答应了,由他经手重新将那两件瓷器送去那家拍卖公司。

  事后,记者算了一笔帐,付完这两位的好处费再加上给拍卖公司10%的代办费,另外还要扣除税费,本人最后所得只剩下拍品成交价的55%。

  数月后,记者又参加了另外一场“拍卖游戏”。

  那是一家外省在京注册的拍卖公司,国批二级拍卖资质,曾有过多件拍品创下“天价”的纪录。比方说一只宋代钧瓷碗,就曾拍出过2千多万人民币高价。一只宋代钧瓷洗,拍出过7千万人民币天价,等等。不知道是我委托的朋友关系硬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家拍卖公司的门槛倒是不高,我们四五个藏友共送了100多件拍品,以记者的眼光看,估摸着一大半是赝品,真品最多不超过10件。有些“汝窑重器”,都是送拍前临时去潘家园地摊上花百十块钱买来的。

  奇怪的是,除开少量重复的器型之外,我们送拍的赝品几乎全都顺利通过验收。不过,这家公司除开对每一件送拍物品都要收取800——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图录费之外,还要按自报起拍价收取5%的宣传费。我粗略计算了一下:按照这家公司自己编印的图录统计,光是宣传费和图录费这两项收入,就高达两三千万。刨开其它支出,这一次拍卖的前期纯收入应该在几百甚至上千万人民币。换句话说,还没开拍,这家拍卖公司就已经挣钱了,无论拍卖结束后的实际成交率几何,对于拍卖公司来说,都是胜券在握,只是挣多挣少的区别了。

  终于等到开拍的那一天,记者第一次亲临拍卖现场。这家拍卖公司的老总说:“因为我是新闻界朋友”,破例给我免费发了一个参拍号和一张拍牌。其实我知道,我的几位藏友也通过别的途径取得了对自己拍品的举牌资格。

  可能没进过拍卖场的人不清楚,号牌本是来拍场买货人使用的竞拍工具,须事先缴纳一定的押金才能获取,卖方握牌无疑是违规操作。有了这张牌子,卖家既可以参与自己拍品的竞买,掌握自己拍品的成交价,避免藏品在自己心理价位之下成交,又可以在自己的拍品无人竞拍的情况下,自己人相互竞价,将价格抬高到事先设定的位置给拍回,为下一次交易取得拍卖价格纪录。而取得这种特殊待遇的人,是不需要为假拍付出税收代价的,换句话说,这种虚假的成交纪录,拍卖公司也不会在经济上蒙受任何损失。至于他们内部怎么做的账,记者无从得知。

  拍卖会从一开始就高潮迭起:几十万元一件的玉器、几百万元一件的青铜器、上千万元一件的瓷器,在号牌的上下起落之中频频成交。这么多的天价交易,牌子拿在手上就如同去菜市场买白菜萝卜那样轻而易举。有一件标有北宋汝窑字样的花瓶先是经历了开场的沉默,在拍卖师将要宣布流拍之时,忽然鬼使神差、峰回路转,一人举牌报价后,其它两人参与竞拍,价格从此一路扶摇直上,从十几万元一直冲到一个多亿的天价成交。当晚,这场拍卖会的消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滚动新闻中播出,包括那只一个多亿的“北宋汝瓷”花瓶在内的几件天价物品,理所当然地亮相荧屏,被全国甚至全世界的观众尽收眼底。据内部人士透露,拍卖结束后,这些高价拍品几乎无一例外的物归原主。

  当然,我和朋友们的操作手段也是如法炮制。在拍卖过程中,我有一件拍品由于操作失误,发生了令人啼笑皆非的插曲。那是一只“元青花梅瓶”,起拍价人民币80万元。开拍时无人举牌出价,我和几个朋友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办法,分别坐在会场多处,轮番举牌将价格缓步提高,造成一个多人看好竞买的假象。在价格抬高到220万元的时候,我发现有一位港客模样的老者欲举牌报价。按照我们事先设计的方案,只要有人报价,朋友们就收手告停,将主动权交给货主。可就在此时,坐在前排的朋友看不见坐在他身后的港客有动静,惯性地振臂高呼:“加50万!”其它朋友又接着继续将价格几十万几十万的往上抬升。那位港客见状以为买不过别人,便缩回了举起一半的号牌,不再叫价了。

  直到哥们儿疯够了、玩累了才偃旗息鼓,记者那只“元青花梅瓶”以988万人民币的成交价最终落槌,场内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当然,为了不让朋友们尴尬,由于作弊不熟练丢了200多万的笑话,我只能与家人分享了。

  从第二天开始,我那只元代青花梅瓶“高价成交”的报道便在北京的几家报纸上刊出。记者留意到:一周后,同类报道在几家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上出现几万条。

  拍卖会结束后,我和几位藏友汇拢一起交流“战绩”:我的藏品总共落槌3000多万,其它朋友的藏品有的落槌在5000多万、有的落槌在7000多万。总而言之,如果按照拍卖会现场宣布的数字统计,朋友们近百件拍品的成交价总共能达到一两个亿人民币。可是真实的情况却是令人难以置信,这100多件拍品实际上全部流拍,被我们自己悉数举牌拍回。朋友们非但没拿回一分钱,反倒每人赔了几万元钱的“宣传费”和“图录费”,成了地地道道的花钱挣吆喝。

  这以后,记者又参加过几次拍卖活动,情况大同小异。有的拍卖公司公开声明拍不了值钱的真东西,只让送“有卖相”的赝品。还有的拍卖公司则打着各种“慈善活动”的旗号,名为募捐,暗地里分钱……

  ○“免责”与“负责”

  据可靠数据统计: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范围内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资质拍卖公司达数千家之多,记者经过反复调查,这些机构多数名不副实,严重存在着滥鉴滥拍的现象。我们以官方调查的数据为例:2006年,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市商业委员会对艺术品拍卖行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结果因不合格而被叫停的拍卖公司,竟占上海艺术品拍卖行总数的40%。

  北京的拍卖行违规操作现象更为严重。在整体违规方面,有类似于出版社卖书号行为的租牌营业收取管理费、包租专场拍卖按比例提成交易费等。操作违规的手段更是五花八门:假拍、拍假、虚抬成交价、压低起拍价、乱收服务费、开假发票、出假证明、超出本公司资质范围拍卖出土文物,等等。

  记者还注意到:尽管近两年拍卖市场的实际成交量趋于萎缩,但是一家家新成立的拍卖公司仍然在财神菩萨的护佑下门丁兴旺。许多拍卖公司门槛低、资质低、人员素质低,只要能赚钱,什么手段都敢用。有些干脆就专门干些替人洗黑钱、卖假货的勾当。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已服刑)就曾有过自己的拍卖行,专门用来拍卖受贿的赃物,达到洗钱的目的。

  对于诸多拍卖公司的这些劣行几乎是人尽皆知,但却很难使用法律进行约束。这里面的原因很多,主要是构成我们国家拍卖法规的前置性技术条件不成熟、不科学,因此而造成了律条解释的不确定性。比方说,文物鉴定方面存在着无法逾越的技术漏洞,就使得对于赝品的指证往往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学依据。过分依赖于主观成分很大的所谓“眼学”鉴定,以至于产生纵容拍卖黑幕、失公正于买家的“免责条款”,导致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例不时成为社会丑闻。曾发生在浙江杭州的一起拍卖纠纷,最为典型。

  上世纪末,在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举办的杭州秋季书画拍卖会上,原浙江中澳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定林通过竞拍获得10件书画作品,后经专家鉴定,其中6件作品是赝品,由此引发了中国拍卖史上第一起因画作真伪之争而导致买家状告拍卖公司的诉讼。

  在王定林购买的书画中,他以105.5万元拍得的第89号拍品《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受到上海国家元老级书画鉴定权威谢稚柳老先生的赏识,谢老还曾于画上留下亲笔提识。王定林买下此画后,送到北京请国家级鉴定权威徐邦达过目,结果却出人意料:徐邦达认为此作品为赝品。于是,王定林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浙江国际商品拍卖中心告上法庭。

  鉴于“谁举报,谁取证”的法律原则,原告在一直不能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一审、二审均被法院判定败诉。直至谢稚柳去世后,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被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包括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启功、常务委员刘九庵在内的全国10余位专家,此时才同意出面,一致指认该幅作品为赝品。

  至此,这场轰动全国的官司,才被法律承认具备“有力证据”,最终以买方的胜利告终,成为中国恢复文物艺术品拍卖以来,买方同拍卖行的纠纷案中第一起买方胜诉案。尽管如此,这起案例还是给人们留下了隐忧:倘若谢稚柳老先生仍然健在,此案有咸鱼翻身的机会吗?假若有一天,南派书画鉴定家入主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此案还会被卖方翻盘而作重新判决吗?

  显而易见,王定林的胜诉是非常偶然的。同时,这一个例也许只是有钱人的幸运,对于大部分吃过“黄连”的买家来讲,恐怕只有充当“哑巴”的份儿,顶多再拿着买来的赝品去骗别人。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主要拍品的卖家基本上都是业内人士,他们与专家、拍卖公司的关系盘根错节、非同一般。普通人卖真东西送不进门,买了假东西也不可能搬得动如此之多的国家权威为其出面举证。正因为如此,此类现象根本无法遏制,甚至愈演愈烈。如王定林假画事件后的2006年,北京一知名拍卖公司就曾将一幅仿吴冠中名画《桃花》的赝品,以330万人民币的高价成功拍出。如此种种,举不胜举。

  针对拍卖公司“拍假”和“假拍”现象,文化部艺术品评估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榆先生曾义愤填膺地进行过抨击。他在接受一家报纸的记者采访时公开谴责:“‘假货’和‘假拍’是当前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最大阻碍!”他说:“我在很多场合谈过这个看法,就是近年来有些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不走正路,大搞‘假货’、‘假拍’。以我个人而言,我曾在一家媒体上做过检讨,因为我曾经宣传过一件‘假拍’创造的最高成交价纪录,使我想起此事就脸红,甚至为此想退出‘江湖’。”

  既然上至国家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至普通老百姓,对目前我国拍卖行业的不规范行为都如此深恶痛绝,为什么那些违法违规者依旧逍遥法外、发达如初呢?国家既然可以制定为拍卖公司失误“免责”的法律条款,为什么时就不能制定一款对掏钱买假文物的受害者“负责”的法律条文呢?

  在这方面,国外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比方说,设立高门槛、建立严格的文物鉴定专家准入制度和严厉的行规。在欧洲不少国家,一旦有鉴定专家或古董商看走了眼,导致文物收藏者遭受经济损失,他们不但要全额赔偿,而且还会被强行逐出本行业,终生不得重操旧业。因此,国际知名的拍卖行对待自己的拍品也相当谨慎,对所有送拍文物,先采用“双盲法”进行鉴定。所谓“双盲法”就是组织相关领域的多个专家,同时对多个鉴定标本各自进行鉴定。专家们不知道鉴定标本的一切信息,也不知道其它专家做出了什么样的评价,几乎在“真空”状态下,不受任何干扰地独立作业,写出鉴定意见,然后选取得票率100%的真品组织预展,并最终参加拍卖。

  其实,类似欧洲国家的这些制度并不难建立,难的倒是与这些制度相匹配的有关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的作为。当一种职业道德陷入沦丧时,任何美丽的操守都只能是一张妓女的处女膜。只有当丑恶真正还原成丑恶,正义的太阳才会重新照耀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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