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确认两古寺被用作餐饮场所

2013年01月30日 07:08   北京晚报  

  昨天,北京市文物局表示,经过文物执法队现场执法调查,确认嵩祝寺及智珠寺部分范围被用作餐饮场所,古建筑内放置有餐桌但没用明火。

  近日,有媒体报道文物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管理使用不当,百年古寺变身高档会所,宾客可在此尝美食、品红酒。对此,北京市文物局责成执法队赴现场进行执法调查。

  据介绍,嵩祝寺及智珠寺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一直被牡丹技贸发展公司、北京大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牡丹园公寓)、北京市装潢设计研究所、北京文体百货工业联合公司等单位管理使用。八十年代,国家将该处建筑产权落实给北京市佛教协会,由于实际管理使用的上述单位涉及诸多原因无法迁出,形成了这些单位以租用的形式管理使用,佛教协会收取租金与这些单位共同管理。

  但是长期以来,使用单位将此处当作生产车间、库房使用,文物建筑破损严重,年久失修,内部安全设施极不健全,非文物建筑随处可见,安全隐患巨大。2005年市文物局责令使用单位进行整改,随后几年,经过多方努力,使用单位分别与产权单位达成协议,由产权和使用单位共同引进社会资金对该处文物建筑陆续进行修缮,修缮后由出资人进行使用。截止到去年,该处文物建筑大部分陆续进行了修缮。

  目前的现状是,该处文物保护单位部分范围有两个单位用作餐饮场所,古建筑内放置餐桌,没有使用明火,其中一处操作间位于地下室内;一个单位用作办公,还有部分居民居住。对此,市文物局表示,作为文物行政监管部门,将在法律法规所规范的范围内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进一步督促使用单位整改文物安全隐患,要求使用单位依法使用文物,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不得发生违反文物法规的行为,不得损毁文物本体,及时清理易燃杂物,确保文物安全。同时,呼吁立法部门进一步明确、细化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单位合理使用的相关要求。(实习记者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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