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查获两件清代文物瓷器

2013年03月26日 13:37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钟原 袁寒)日前,昆明海关在对两件由云南寄往西班牙的出境邮包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X光图像有异常,开箱检查发现里面分别装着两个青花瓷器。目前,此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据介绍,3月19日上午,昆明海关所属现场业务处驻邮局办事处值班关员在对一批出境邮包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两件由云南寄往西班牙的邮件的X光图像有异常,在对这两件邮件开箱检查后,发现里面分别装着两个青花瓷器。曾多次参加文物鉴定培训的现场关员仔细观察了瓷器的胎体、釉色等情况后,初步判定这两个瓷器很有可能是国家保护的文物。于是,及时联系了昆明进出境文物管理处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该两件瓷器为清末青花花鸟纹将军罐,属文物,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禁止出境。

  昆明海关驻邮局办事处负责人介绍,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文物是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加强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防止珍贵文物流失,多年来昆明海关在昆明进出境文物管理处等国家文物局管理机构的支持下多措并举、明确了相关配合办法。一方面加强对文物跨境交易信息和情报的搜集,积极主动开展互联网信息搜集,重点加强对文物、艺术品交易、拍卖网站信息情报的搜集,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另一方面加强对工艺品出口的风险分析和实际监管,严厉打击文物走私活动。

  据了解,邮寄、快递近年来逐渐成为文物走私出境的新渠道。境内不法分子通过境内相关交易网站与境外买家达成交易意向,将文物以“工艺品”名义通过邮寄、快递等渠道偷运出境情事在全国海关屡有查获。由于网络交易成本低、风险小,己成为文物非法跨境交易的高风险领域。

  昆明海关有关负责人郑重声明,文物属于国家禁限制出境物品,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文物出口特许证,出口时须从指定口岸出境,“珍贵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的文物”禁止出境,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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