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45亿元普洱茶炒作集资案仍无果

2013年04月16日 09:43   21世纪经济报道  

“鸿如案”再现“吴英样本” “鸿如案”再现“吴英样本”

  (记者 尹一杰)杭州报道 继“吴英案”之后,一起涉资1.45亿元、波及人群高达上千人的民间集资案,再次成为浙江省重大经济案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

  这起利用普洱茶作为投资标的的案件,发端于2007年:一家名为云南鸿如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鸿如”)的外来公司开始在杭州掀起了一股近乎疯狂的普洱茶投资热潮。此后的短短四年时间里,杭州及周边地区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名字被写入了这家公司的财务档案。

  直到2011年5月11日,日渐壮大的云南鸿如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集资等罪名查封。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1月8日的判决书中显示,截至案发,在云南鸿如名下投资普洱茶的投资者多达1168名,云南鸿如集资款总额为1.45亿元。

  本报记者获悉,自被查封以来,这一案件至今已隔两年,但各涉及方依然在针对该案件进行多层博弈。“背后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该案被告人中的一名辩护律师说,整个案件被诉19人,目前已进入二审阶段。

  “疯狂”的普洱茶

  “如果警方没有对公司和茶叶进行查封,到今天我们投资的普洱茶已经价值翻倍了。”

  对于中国的茶叶市场来说,2007年无疑是这个行业最为疯狂的年份,其中,云南普洱茶的炒作路径则堪称神话。

  彼时,民间游资大量涌入,普洱茶也被冠上了“能喝的古董”等诸多炒作头衔,来自广东、福建甚至台湾的资本开始大量囤积普洱茶,而在云南持续干旱等客观自然因素的助推下,普洱茶一时间更是洛阳纸贵。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五常大道163号的一家仓库三层,透过玻璃窗望去,一摞摞杂乱无序堆放着的包装盒依稀传达着当年的盛况。这批投资者声称高达160吨、来自云南的普洱茶叶在这家租赁而来的仓库里已经存放了近6年之久,时至今日,来自市场的预估,这批普洱茶的价值已“身价”以亿为计。

  正是这批身价不菲的普洱茶,以及远在云南昆明的另外一家仓库中存放的90吨普洱茶,在2007年至2011年的四年时间里,成为杭州市上千名投资者踊跃出资甚至变卖房产争相抢购的对象。

  而在这四年时间里,借力浙江省当地丰实的民间资本以及云南鸿如自身的宣传攻势,云南鸿如以及其所包装的普洱茶投资模式家喻户晓,一批家底殷实的经商者,以及大学退休教授、医院在职医生等先后涌入云南鸿如的财务办公室,签订购买合同及委托销售合同,并定期参加云南鸿如举行的产品推介会。

  但一切都终止于2011年5月11日。

  当日中午,杭州市公安局统一在云南鸿如位于杭州市莫干山路的办公地点及各个分公司部署警力,一声令下后,云南鸿如各办公地点在同一时间被数十名民警破门而入。在接下来的数小时里,这家曾在杭州市近乎家喻户晓的公司瞬间瓦解。

  与此同时,云南鸿如位于昆明的仓库也被提前赶往当地的杭州市警方控制,仓库内90吨普洱茶如数被封,包括云南鸿如董事长李兴华、杭州分公司总经理王琦、副总经理胡永明、萧山分公司总经理陈晓峰等在内的十余名高管也均在杭州被刑事拘留。

  2013年1月8日,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李兴华被以集资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判处死刑、王琦、胡永明被判处无期徒刑,包括兰海、陈晓峰在内的其他高管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十五年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案发至今已隔两年,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及众多投资者则均表示,这起案件背后仍存有诸多疑点。

  “投资者并没有一个人报案,公司也没有欠过我们一分钱,如果警方没有对公司和茶叶进行查封,到今天我们投资的普洱茶已经价值翻倍了。”数十名投资者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如是说道。

  起底“鸿如系”

  公司为投资者开出的高达16%的年息,以及担当投资顾问时提取的5%-7%的提成。

  在国内普洱茶炒作如火如荼时,李兴华也加入了这场资本游戏。

  2007年6月4月,李兴华在云南昆明注册成立云南鸿如,开始采用寄存、收藏、代售普洱茶和支付高额收益的方式进行民间集资,并大量收购普洱茶。

  “几年前业内炒作普洱茶时大多都是通过大量收购,囤积在仓库,只拿出一小部分在市场流通的方式,造成货源稀缺的假象,普洱茶的价格也水涨船高。”杭州西湖龙井一名经销商对记者说。

  在云南鸿如注册两个月后,李兴华开始转移阵地,从云南移至浙江。8月20日,李兴华在杭州登记成立了云南鸿如杭州分公司,并招兵买马,租赁仓库。但李兴华试图借助普洱茶进行集资的设想并未如其设想般那么容易实现,进入杭州后的几个月内能接受这一投资模式的人寥寥无几。

  “后来一个名叫熊健的人接手了杭州的业务,但也不顺利,此人后来去了新疆卖墓地,猝死在当地。”接近杭州分公司的一名人士说。

  云南鸿如真正在杭州等地迅速聚集起大笔民间资金则始于关键人物王琦。

  数名知情者向记者证实,2008年2月,王琦经人介绍从新疆南下,进入云南鸿如,并担任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此后李兴华则也鲜有露面,“王琦来了后,杭州这边的业务都由他负责,李兴华基本上不插手。”

  “王琦之前也是在新疆卖墓地,他和李兴华都是云南人,听人说李兴华在浙江操盘普洱茶投资,然后就参与进来了。”接近王琦的人士说。

  今年59岁的王琦接手云南鸿如后开始大规模地招募业务员,并拉拢其直系亲属一起参与普洱茶蕴藏着的高回报宣传。在其运作下,一大批业务员开始手持传单在杭州市人流集中的广场、菜市场派发资料,并介绍普洱茶的投资价值。

  除宣传普洱茶本身的升值空间外,最为关键的则是王琦等人为投资者开出的高达16%的年息,以及担当投资顾问时提取的5%-7%的提成。

  “刚开始时,公司订的年息标准更高,达到了20%,由于法律规定不能超过银行标准的4倍,最后调整为16%。”云南鸿如众多投资者中投资金额最多,时间最早的投资者高珊对记者说。

  王琦以及其一手打造的团队在杭州吸引投资者初现规模时,其为扩大影响力而展开的推介渠道和方式也变得更为系统。

  在高额利息及引荐新投资者可提取丰厚佣金的政策刺激下,越来越多的人被拉入了这场炒作普洱茶的投资盛宴,与此同时,云南鸿如杭州分公

  司还以每两周一次的周期定期召开产品推介会,推介会地点大多选在公园广场及休闲山庄。

  2009年,云南鸿如组织了当地10家媒体奔赴云南省实地考察,媒体的大范围宣传以及投资者口耳相传的叠加式传播,云南鸿如所募集的民间资本也呈几何式增长。

  “到2009年时,云南鸿如推出的普洱茶投资产品在杭州已经广为人所知,加上很多投资者对近几年普洱茶价格走势的了解,并对云南鸿如的仓库、运营资质、纳税证明进行了仔细考察,更多的人被吸引进来。”此前经营房地产业务的投资者李华对记者说。

  而随着参与者人数的持续膨胀,王琦等人也开始将这一模式进行复制。

  2009年10月后,云南鸿如相继在杭州萧山、拱墅、下城、上城、宁波等地成立了分公司,其此前在杭州分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冯倩、向嘉华等人也皆被派赴分公司担任总经理,并继续复制其此前的经验。

  除此以外,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云南鸿如旗下还先后成立了云南老同子茶叶销售有限公司、深圳鸿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鸿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其间,王琦、胡永明还分别在成都和北京设立了经销店。

  至此,短短四年内,云南鸿如由一家炒作普洱茶的小公司壮大成“鸿如系”。

  而在云南鸿如盘子持续扩大时,除此前被邀加入的投资者外,其他新的投资者也相继慕名而来。

  “公司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仓库租金,还为茶叶买了保险,这些文件我们在投资之前都仔细核实过,和每个投资者签署合同时时也都对购买的产品进行了对应编号,利息也都按时支付,到今天为止没有一个投资者认为公司是骗人的空壳。”接受记者采访的投资者均如此说道。

  案件谜团

  “公安局签字证明是250吨,为什么开庭时法官宣布的却是224吨?”

  本报记者对比获得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及投资者提供的数十份资料发现,在围绕“鸿如案”的诸多关键环节和问题上存在一些反差。

  而在整个案件的始末过程中,案件的起因及中途公检法机关的办案庭审程序则无疑最为蹊跷。

  “这个案子和‘吴英案’很像,没有受害人报案,好像突然爆发一样,没有起因,没有源头,那么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究竟是谁在前期运作?”“鸿如案”中的一名辩护律师对记者说。

  本报记者查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也未能在材料中获取相关举报者或受害者的材料。

  这起涉及人数众多的案件除无源可查外,杭州市公检法机关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也极为重要,其中,在对云南鸿如仓库内的普洱茶处置及办案过程中的多次离奇举动也同样值得推敲。

  来自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材料显示,案发后,杭州市公安局对云南鸿如位于于五常大道仓库、萧山坎山镇仓库、云南官渡区杨二甲村仓库及其他地点的普洱茶、红茶和茶精进行了扣押封存,其中,普洱茶总计224614.44千克,红茶及茶精2471.1千克。

  但对于这一统计数据,云南鸿如的投资者则直接提出了质疑。

  高珊向记者透露,在案发前,李兴华曾对杭州投资者公布过仓库内总计约300吨普洱茶。案发后投资者为确保普洱茶资产完好无损自发组织成立了维权小组,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数据统计结果进行书面签字证明。

  “公安局签字证明是250吨,为什么开庭时法官宣布的却是224吨,无缘无故少了26吨,按照现在的市场价,26吨普洱茶价值有3000万左右。”参加庭审的数名投资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事实上,案发前云南鸿如在杭州囤积的普洱茶皆存放在五常大道仓库的二层,但在投资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杭州市公安局在案发后不久的一个夜晚将普洱茶进行了移库,从五常大道仓库二层搬移至了三层。

  记者在仓库现场看到,两层仓库同属一栋大楼,面积相等,通风布局并无异处。“为什么要在夜里突然转移?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公安局方面也没有合理解释。”

  而除了仓库内资产可能存在缩水外,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对云南鸿如旗下普洱茶等资产的评估也遭到了千余名投资者的集体质疑。

  判决书中指出,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对茶叶资产做出的价格鉴定结论,称在价格鉴定基准日2011年5月11日及2012年2月29日,所扣押普洱茶价值仅为人民币610余万,红茶及茶精的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8.8万余元和33.2万余元。

  “这一估价严重低于市场价,按照当时每饼370元的市场价格,一提7饼,一件9提计算,仓库内的普洱茶总价值远远超出了这个数目。”投资者说。

  此外,知情者还透露,普洱茶价值被严重缩水时,此前置放在仓库的454箱茶精则在案发后的两年时间里也被低价处理。“茶精要十斤茶叶才能制成一斤,454箱茶精按照市场价总值600万-700万,批发价540余万,但最后以33万处理了。”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处理资产涉嫌程序违法,但最蹊跷的是,法院最后让公安机关自己去进行调查,也就是自己查自己,这是不符合程序的。”上述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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