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保文物单位少:因个别地方政府不申报

2013年05月15日 10:28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5月13日,本报报道了“山西现有国保文物单位452处,陕西235处,国保单位比山西少了一半,陕西还是文物大省吗?”引起社会关注。记者从昨日省文物局召开的陕西省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情况介绍通报会上获悉,有个别政府认为文物保护级别越低,越便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观点,致使政府为了当地利益不愿申报上一级文保单位。据了解,我国将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国保、省保、和市(县)保,文保单位在申报时,需要地方政府向上级政府申报。省文物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周魁英说,目前还存在个别政府认为文物保护级别越低,越便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错误观点,在申报时不愿意申报,认为等级越高,管得越严。

  我省一位文物专家分析,由于文保单位是由政府出面公布的,谁公布谁负责管理,比如市(县)保单位是市(县)政府公布的。市(县)政府就对其拥有管理和操控的权力。如果升为省保,对该文保单位的维修、规划保护范围等,则由省上来确定,相应的,如果是国保,则须国家文物部门同意。因此,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当地利益和对文保单位操控权,不愿将其申报为更高一级的文保单位。

  周魁英说,陕西文保单位具有几大特征,首先是陕西国保单位规模大,古遗址、古墓葬数量多,分布广。其次是等级高、价值大,我省入选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的是中华文化起源的遗址,有的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的都城遗址和帝王的陵园遗址,这些均是当时科技、文化发展最高水平的典型代表,具有至高性、唯一性。此外,陕西文物影响大,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在文物保护方面,陕西是除了北京外,文保专家最多的省,科技保护能力强。

  周魁英说,我省还有较多的文化遗产有待挖掘,比如陕西古塔,全省现有古塔近300座,而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仅40座,在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评选中,将对更多的古塔建筑给予推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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