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外孙状告舅舅季承:要求确认遗产继承权

2013年05月18日 08:33   新京报  

  季承告北大要求返还价值一个亿的文物,季承的外甥又就继承权问题告季承,昨天,就这起复杂的民事纠纷,北京一中院组织三方开展庭前谈话。

  季承

  要求返还亿元文物

  昨日10时30分许,季承、季承外甥何某均未露面,只有三方的律师等获准进入法庭。谈话持续近两小时,结束后,律师们转述了谈话经过。

  季承一方称,2008年12月5日,父亲季羡林曾书嘱声明:“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后又写下书面文字称“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

  从季羡林去世至今,北大仍未原物返还,因此决定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北大原物返还其清点的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标的额为1亿元。

  北大

  公益捐赠不可撤销

  据北大方面提交的答辩状显示,校方认为季羡林对北大的捐赠行为,并非私人之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此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季羡林的声誉和他的学术事业能否继续延续,以季羡林光明磊落之性格,其生前果有撤销捐赠之意,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

  校方提出,季羡林的另一继承人何某已就继承权问题将季承诉至海淀法院,在该宗诉讼尚未终审判决之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因此提请法院明确本案是否应当终止审理,待海淀法院的案件终审判决后,再审理本案。

  外甥

  起诉舅舅要确认继承权

  据何某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继泉介绍,三年前季羡林刚过世时,何某出于维护老人声望的考虑,一直不愿张扬,还试图与舅舅季承达成协议,直到两个月前迟迟不能达成一致才诉至海淀法院,要求确认自己的代位继承权,同时要求行使该继承权来分割财产。

  两位律师介绍,法官听取各方意见后,表态将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到5月31日。

  追问

  季承及外甥各能继承多少?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旭介绍,在本案中季羡林夫妇共有一儿一女,女儿先于二老去世,则女儿的孩子何某作为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其母亲从季羡林夫妇处继承。

  陈旭分析本案关键分歧在于季羡林有无留下遗嘱。按季承一方说法,季羡林生前留下字条“委托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物”,这字条就是遗嘱,外甥就不能从季羡林处获得遗产,只能代其母亲从季羡林妻子处获得遗产。该份遗产是二老总财富的1/2,且需要季羡林、季承、何某三个继承人平分,因此最终何某只能获得二老遗产的1/6。按何某一方说法,这张字条就是份委托,且伴随着委托人的死亡也就不复存在,因此二老遗产应由季承、何某平分。 (记者张媛)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