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发公开信坚决反对拍卖钱钟书私人信件

2013年05月27日 09:50   北京日报  

钱锺书、杨绛为《广角镜》百期所写的贺信。 钱锺书、杨绛为《广角镜》百期所写的贺信。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李江涛)已故著名作家钱锺书遗孀杨绛26日发公开信表示,坚决反对其本人与钱锺书及女儿的私人书信被拍卖,如果拍卖举行她将诉诸法律,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据记者了解,北京一家拍卖公司近日宣布,6月将在京举办一场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拍卖已故著名作家钱锺书及其夫人杨绛、女儿钱瑗的数十封私人信件。

  杨绛26日发出的公开信声明如下:

  一、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

  二、对于我们私人书信被拍卖一事,在此明确表态,我坚决反对!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三、现代社会大讲法治,但法治不是口号,我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这一基本人权。我作为普通公民,对公民良心、社会正义和国家法治,充满期待。

  法律专家:

  拍卖私人信件侵害作者隐私权和著作权

  据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李江涛)针对“钱锺书及其家人私人信件将被拍卖”一事,部分法律专家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当依法禁止。

  北京一家拍卖公司近日宣布,6月将在京举办一场钱锺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拍卖已故著名作家钱锺书及其夫人杨绛、女儿钱瑗的数十封私人信件。杨绛26日发公开信表示,坚决反对拍卖。

  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的民法、知识产权法和宪法领域的法律专家,26日对私人信件拍卖引发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等专家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当依法禁止。

  专家们指出,拍卖私人信件侵害作者的隐私权。私人信件本质上是个人间基于相互信任进行的私密通讯,涉及作者和他人的隐私。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该法第2条规定,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势必泄露公民的隐私,导致信件中的私人信息向第三方甚至社会公众公开。对这种严重损害信件作者隐私权的行为,书信作者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专家认为,拍卖私人信件还侵害书信作者的著作权。书信的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属于书信的作者,不因信件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收信人或拍卖公司在拍卖过程中,为了宣传推广,势必向社会公众展示信件原件或复制件,或者向公众提供该信件内容全部或部分的复制件。这些行为都侵犯了书信作者依据著作权法第10条所享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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