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启动强挖古墓问责程序

2013年06月18日 10:23   金羊网-新快报   

  记者 周雯

  古墓确认被破坏5座,到底谁来负责?负多大责任?连日来,地铁施工方与考古所双方的意见仍未一致。昨日上午,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冀韬带队赶至古墓遗址现场,与地铁公司及施工单位中铁二局,坐下来进行“闭门”座谈会。文广新局与地铁总公司在会后通报时称,均表态尊重事实并遵守法律,认可该事件进入行政处罚执法程序。据了解,整个考古工作最快将于9月份撤出工地,仅抢救性发掘文物,并不会对墓葬选址保留。

  警戒线提示牌明显增多

  “现在,要对现场进行再保护,防止施工进一步造成的损害扩大。你看现在那个边界,光有红绳拦着,有标牌,还是不够。要加强,一定再把这个边界给它搞清楚。”赵冀韬看着眼前的遗址现场,向考古所工作人员布置下一步工作。记者发现,在来峰岗岗顶周边,依旧是通过提示牌和单条红尼线,划定考古挖掘保护区域,在面对施工主场地竖有两条保护横幅。在事发区域,将单条红线增加为两条红线,标牌数量从原先的2块增加至6块。

  被强行挖掘的区域,已用红白警戒线围住。在其北面,标记有四个探方,其中两个探方发掘出两座古墓。古墓仅清理了表面,根据泥土颜色的差异,划定古墓位置,尚未进行深入发掘。记者向考古队领队张强禄了解到,目前在施工地内拉起红色警戒线的范围为2000平方米,也是需进一步发掘的总遗址面积,位于来峰岗岗顶及北面和南面。张强禄介绍,根据第一期发掘合同,考古队至少到9月份才能撤出工地,“只能进行抢救性挖掘,不太可能原址保护。”由于对考古队而言暴雨天气并不算在工作日内,虽然草拟的发掘合同为60个工作日,所需时间会延长。

  三方闭门会议两方通报

  简短的考察之后,广州地铁总公司、施工方中铁二局及市文广新局三方进行了闭关会议,不允许媒体在场旁听。在近1个小时的座谈之后,由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冀韬、地铁总公司发言人钟学军和文广新局执法总队副队长江南等三人,向媒体通报会议决定。赵冀韬表示,文广新局对此事已启动行政处罚的追责程序,事件性质已很明晰,现在的问题是定性损害程度有多大,“一个是加快抢救性发掘,再一是追责,就是这两个问题。”

  钟学军代表地铁方表态称,“我们从规划设计施工到最后运营,一直把文保工作放在首位。将保护调查取证,遵守法律,尊重事实,一旦调查结果出来,会坚决执行。”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展,江南透露,“昨日已到达现场,对破坏文物的现场进行了第一次的执法勘察。经过了解,有了第一手的材料。第二,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作了一些基本的情况了解。第三,我们开具了相关的行政处罚单,各种处罚要求,包括调查通知书和现场的取证等。”据了解,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需在3个月内通报结果,江南表示将会加快进度,尽早公布结果。

  施工方会后提出新异议

  在一片“和气”的通报会后,施工方中铁二局在记者即将离开现场时,小声通知说“施工方有话要说”。在市文广新局相关领导已经离开现场之后,中铁二局华南指挥部指挥长李应战,拿出文件资料和PPT投影,“我要公布的消息,可能推翻整个事件。”其展示出5月30日《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中第30页,市考古所绘制的探方地图,与6月14日事发时现场的考古图并不一致,“依据报告,这个区域是没有考古发现的。”

  李应战进一步提出,“经过测量,我们挖机施工的80平方米,并不在新发现的探方区域内,与探方还有一段距离。可以说我们是产生了破坏,但是否破坏到文物,我们测量的结果是没有。”在简短的发布后,地铁总公司的相关发言人表示,将配合执法总队的调查取证,最终听从执法调查结果。除了正式的媒体沟通,记者看到,中铁二局一相关负责人与文广新局副局长梁正祥私聊称,“仅仅是几个专家来现场看了半个小时,怎么就能给事件定性呢?”对于施工方的意见,文广新局表示将由执法队进一步调查,将尽快出具结果。

  文广新局对此事已启动行政处罚的追责程序,事件性质已很明晰,现在的问题是定性损害程度有多大,“一个是加快抢救性发掘,再一是追责,就是这两个问题。”

  ■各方关注

  省文化厅要求严查责任方

  昨日傍晚,广东省文化厅向媒体通告称,“对施工方推毁部分正在进行考古发掘的区域和清理出的多座先秦墓葬的事件,表示强烈愤慨,并要求市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其中明确谴责,“仍然有少数单位或个人守法观念淡薄,甚至在利益驱动下破坏文物。”

  对此,省文化厅表示,将要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文博单位着手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存在的文物安全风险,并且建立健全文物定期巡查制度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问

  疑问1 考古所索要200万?

  从施工方中铁二局,不时有人传出“考古所玩‘潜规则’,索要200万元”一说,名为黎志华的施工人员具名向媒体透露此事。200万元到底是什么?昨日,张强禄回应称,考古勘探及发掘所需经费,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由建设单位支付。其向记者展示了今年5月21日制定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合同》,其中写明根据《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等依据,勘探项目所需费用492855元,已由广州地铁总公司和广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在5月27日双方签字盖章。

  除了该合同之外,张强禄透露,在6月3日,考古所将发掘预算合同草稿递交给地铁公司,“在合同里,初步定的发掘面积是1000平方米,根据经费预算的管理办法,最终确定的经费是144万元。”记者发现,这两笔合同经费加起来,接近施工方所传的200万元。张强禄表示,经费均由双方签署合同生效,不存在“潜规则”,也不是索要,而是依法依规的勘探费用。虽然经费尚未到位,考古所并不会因此减慢进度。

  疑问2 专家团未看弃土?

  作为证据之一的挖掘弃土堆,为何专家团以及考古所人员无人过问?事发现场,已经被挖机刨出断层面,可能埋藏有文物的泥土也已被铲车运至萝岗区北村弃土场。令人奇怪的是,为何专家团仅就考古所提供的图纸进行区域判断,而不对弃土进行调查取证?

  对此,考古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未对弃土进行研究,也没有去检查过弃土中是否有被挖走的文物,“还没想到去看弃土,之后会去看看。”在整个调查中,专家团未接触研究弃土,仅执法总队曾接近过。

  疑问3 执法总队应否避嫌?

  执法总队为广州市文广新局下属机构,在执行调查时,是否应该避嫌?对此,执法总队副队长江南表示,对于破坏文物事件,执法总队享有行政处罚权,“刚才我讲了,尊重事实,依法处理。我讲的是尊重事实,这个事实是非常客观的,我们最后的调查事实也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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