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古建筑被破坏设调查组 10日出调查报告

2013年06月19日 07:5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南都讯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即时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萝岗先秦古墓被破坏、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拆除的情况和处理意见。通报称,两个事件分别成立调查组,10日出调查报告。

  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冀韬在发布会上透露,广州市政府将就5座先秦古墓被破坏事件成立调查组,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等组成,10个工作日出调查报告。

  广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在发布会上通报称,广州市政府还将就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拆除成立调查组,指定1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对事件进行全面、细致、负责任的调查,10日出调查报告,再依据调查报告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引以为鉴

  广州市文广新局:

  将对文物和工程项目进行全市地毯式排查

  南都讯 “广州正在培育世界文化名城,保护历史建筑和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个广州人共同的责任。先秦是南越文化的源头,此次5座先秦古墓被毁,我们深感痛心。”赵冀韬先对先秦古墓被毁事件表达了愤慨,然后回答了一些焦点问题。

  根据今年五一起实施的《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未经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擅自开工建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那么,施工方是否最高交50万元罚款就可了事?

  对此,赵冀韬称,“最高50万元”的罚则是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规得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坏文物既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也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中都有相对应规定。“需要承担什么类型的责任要看具体的调查结论,需要负什么责任,就要负什么责任。”

  赵冀韬还透露,接下来将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依据最新的文物数据对文物现状和历史文化遗存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加强保护,防止同类破坏事件的发生。排查工作将由各区、县级市负责,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具体实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开展督查指导,由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配合。

  广州市规划局:

  推进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

  南都讯 “我们对有保护价值的民国建筑被无证投拆深表痛心!”昨日,广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即时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越秀区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拆是在相关部门四次约谈开发商谈判未果情况下的“无证连夜拆除行为”。

  林隽还称,规划部门将积极推进《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制定,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以及上述法律法规的上报审批工作。

  “我们将在前期已经完成的历史城区内已批未建的地块的2万栋旧建筑的普查基础上,配合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再次对全市尤其是已批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并且建立联动、联防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我们要对历史、社会、文化负责。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林隽最后表示,欢迎媒体、社会踊跃提供线索并监督。

  不能轻易放过。对破坏古墓者我们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广州市市长陈建华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我们要对历史、社会、文化负责。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广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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