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掘古文化遗址五十余次20名被告人领刑

2013年06月27日 09:44   法制日报  微博

  (四川)6月26日电 记者杨傲多 通讯员刘锋 粟政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宣判了一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涉案被告人20名;实施盗掘摩崖造像、南宋丞相古墓、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

  2011年,在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四川省丹棱县规模最大的第6龛释迦摩尼佛的头像都不翼而飞,2012年1月5日,被告人钟有余等人携带作案工具,再次在丹棱县准备盗掘佛像时,被群众发现,当场将被告人钟有余等人抓获,至此,一个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团伙才浮出水面。

  2013年5月14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王中亮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仁寿县“牛角寨石窟摩崖造像”,盗掘石窟内的一枚石刻佛像的佛头,后以600元的价格卖出;

  2011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吴文华等人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蒲江县“龙拖湾摩崖造像”,盗掘该处两尊佛像,被群众发现后逃跑,逃跑过程中将佛像遗失;2012年1月3日,吴文华等人再次窜至“龙拖湾摩崖造像”踩点,发现已经安装了铁防护栏,便去购买钢锯,当日晚上与同伙企图盗掘雕像,由于不能锯断防护栏,只得作罢。次日,他们又购买了液压钳,将防护栏破坏,盗得了一尊国宝级男观音像,后吴文华以2.8万元的价格卖出。

  南宋丞相赵雄墓坐落在资中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壁浮雕“出行图”十分精致,是研究宋代墓葬及时刻的宝贵资料,也被这伙不法之徒盯上,201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钟有余等人先后五次盗掘了墓内八张壁雕石板。

  自2002年以来,吴文华、钟有余等20名被告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成都市、眉山市、广元市、遂宁市等地四处流窜,疯狂盗掘摩崖造像、古墓葬、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其中,盗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3次,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24次。同时,被告人付强收购了部分盗掘的佛像、佛头等物品;被告人张腾林还私藏火药枪。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才进行宣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判被告人吴文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十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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