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国文物古建火灾超千起

2014年04月10日 07:44   法制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周斌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联合制定出台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份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强化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加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遏制文物古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据统计,全国有123座历史文化名城、252个名镇、276个名村、8630家文物保护单位、3744个古村寨,基本都是木结构建筑。2009年以来,全国文物古建筑发生火灾1343起,因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居首位,占总数的37%,电气原因占总数的21%,其他原因依次为放火、玩火、吸烟、雷击。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并建立多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每年对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5年底前,按照名城、名镇保护范围内接到指令后5分钟内到达的原则,设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100户以上的村寨建立志愿消防队,社区和100户以下的村寨设立消防点。

  为配合做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出台了《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从消防安全分析评估、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建筑防火等方面提出技术指导意见。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