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书信案二审落槌维持原判

2014年04月14日 11:05   北京商报  收藏本文     

  北京商报讯(记者 蒋梦惟)昨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息称,广受社会关注的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尘埃落定,市高院日前就钱钟书遗孀杨绛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涉案书信的收信人李国强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中贸圣佳停止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 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等。

  去年5月中旬,有消息称中贸圣佳公司将于6月22日拍卖钱钟书书信手稿,其中包括66封私人书信。该消息公布后一周左右,杨绛就通过媒体表达了对拍卖的不满情绪,并在同月26日首次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钱钟书及女儿的私人书信被拍卖并将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此后虽然就书信手稿拍卖是否侵犯著作权等权益,持不同观点的各方历经了多轮公开辩论且并无统一结论,但审理此案的二中院还是选择了支持杨绛方,二中院认为涉案书信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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