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3批次红木制品质量不合格

2016年02月03日09:54   新浪收藏   微博收藏本文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质检总局近日通报2015年烟花爆竹等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2015年,质检总局组织对烟花爆竹、车用汽油、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有机热 载体、单缸柴油机、红木制品、羽绒服装、羊绒针织品等9种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本次共抽查778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847批次产品(不涉及出 口产品)。经检验,700家企业生产和销售的768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0.7%,检出7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3%。

  本次共抽查了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河北、北京6个省(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红木制品,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红木》重点对木材名称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为红木制品的首次国家监督抽查。经检验,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产品合格率为94%。在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批次产品标称(声称)为鸡翅木,经检验,木材平均管孔弦向直径、气干密度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另外1批次产 品标称为花梨木,经检验,木材平均管孔弦向直径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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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国家质检总局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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