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处举债 为藏品触犯法律

2016年07月04日14:03   新浪收藏   微博收藏本文     

  自从陈某迷上尚未被社会认可的金镶玉、金包玉、金包瓷,他不仅将吸收进来的投资款用来购买收藏品,还四处举债。

  据陈某供述,2008年他欠下债务1000多万元,到2012年欠款已高达2000万元。

  陈某为维持其个人收藏,在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间,虚报高收入,分别申办五家银行的五张信用卡,用以维持自己的冷门收藏。由于入不敷出,陈某通过“以卡养卡”的方式,维持信用卡的正常使用,截至案发共恶意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罗强介绍,陈某为维系个人收藏,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肆意挥霍透支资金无法归还,超过规定的限额、规定的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系恶意透支,且数额巨大,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 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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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法律藏品恶意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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