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石窟、古村落重点保护 与以往有何不同

2017年02月21日 14:11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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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记者黄颖)国家文物局2月21日发布了《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明确,将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简化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配套的12个文物保护工程的具体名单为:长城保护计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水利遗产保护工程,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文物平安工程。

  为何要推出一批重点保护项目?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解读说,“十三五”时期,国家文物局将推动文物保护实现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以确保文物安全。因此,才要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例如推进长城保护计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遴选,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期间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提升文物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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