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象牙制品回国=触碰法律红线

2017年06月06日 08:13 海关总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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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拱北海关在入境通道查获象牙制品 俞波/摄
图为:拱北海关在入境通道查获象牙制品 俞波/摄

  5月24日,拱北海关隶属九洲海关从两名从尼日利亚返回珠海的中国籍旅客行李中查获三个米黄色手镯,质地疑似象牙。5月31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这三只手镯为现代象象牙制品。

  根据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规定,象牙及其制品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的保护范围,旅客携带象牙及其制品入境,应凭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处签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到入境地海关办理进口手续,除此之外,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出境的行为都是禁止的。(陈嘉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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