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千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全部有法可依

2017年06月09日 07:39 新浪收藏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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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张佳)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昨日组织召开了陕西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座谈会,向社会公众展示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规划成果,这标志着陕西省10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保护管理规划全覆盖。此举对文物保护单位日常保护管理、明确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具有全国性的创新意义。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解决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矛盾,使文物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省文物局于2013年下发《关于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全省1046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秉承“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原则,突出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着力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边界和管理规定,确保每处文物保护单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省文物局在规划编制前确定“分批编制,先期培训,分批评审,统一回收”思路,委托省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案例,制定编制要求和说明,对所有设计单位进行培训,遴选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首批编制对象,为后期编制工作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此次编制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划共1092本,因为汉唐帝陵、延安革命旧址、长城、秦直道遗址等涉及多个文物点,为加强保护管理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家们还为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各构成点分别编制了保护管理规划。

  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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