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协:拍卖前向委托方收取费用违反行业规则

2017年07月08日 08:42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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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9日,有媒体报道了上海虹口警方破获上海金堂拍卖有限公司虚假拍卖,收取藏品拍卖册印制费一案,其中涉及受害者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引起了消费者对于拍卖行业违法行为的广泛关注。

  6月30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对此发表声明称,此类机构严重损害中国拍卖行业的声誉,并将支持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声明指出,上海金堂拍卖有限公司其行为严重违反了2011年发布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之规定,希望行业企业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依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针对此次事件以及近年来多发的非拍卖企业假借“送拍”“联拍”名义征集拍品,对藏品虚估高价,借此向藏家收取高额服务费用,以假拍方式骗取藏家利益的事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拍卖机构从事拍卖活动,拍卖前向委托方收取费用均违反拍卖行业规则。同时,根据《拍卖法》规定,任何未依法设立的机构从事拍卖活动,或未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机构从事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皆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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