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法人机制推进之困:需破除旧机制

2017年09月15日 15:32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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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编办、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推动在博物馆、美术馆等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此外还将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纳入博物馆运行评估和绩效考评体系。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我国公共文化体系机制的改革得到了进一步深化。然而,对于博物馆和美术馆来说,现行事业单位人事、财政等制度的阻碍使得博物馆法人制度的落实和推进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博物馆将推法人机制

  根据此次印发的《方案》相关内容显示,到2020年底,全国市(地)级以上规模较大、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将由政府有关部门、公共文化机构、服务对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构成。随后,文化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法人结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文化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改革目标,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早在2014年,文化部就以试点的方式开始推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治理,并在2016年将法人治理上升到了法律高度。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24条显示,“国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根据其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吸收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和公众参与管理”。

  据了解,在博物馆推行理事会制度是将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的一种新管理方式,上世纪60年代,大英博物馆开创了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的先河,建立了“大英博物馆理事会”这一法人团体。从国内情况来看,自试点以来,宁波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苏州博物馆等几十家博物馆都相继成立了理事会,吸纳了文博界、金融界以及法律界的相关人员参与管理。

  在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季涛看来,博物馆法人机制的建立是与国际接轨的一次进步,是博物馆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政企分开,使博物馆的发展更具活力。现在的公立博物馆多是由政府机构管理,法人制度的建立将政府管理的博物馆变为有法人代表的机构,民营博物馆也由原来的挂靠在个人或企业名下转变为一个社会化的机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国营博物馆与民营博物馆的差距,使之在管理上具有一致性。

  落地推进需破除旧机制

  目前,随着消费者审美水平的变化,博物馆不再仅仅只作为“旅游景点”满足消费者旅游参观的需求,这对博物馆在进行研究和保护文物主业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一些博物馆却面临着精品较少、展品种类单一等情况,更谈不上推出高质量的、符合观众审美的展览和互动活动,这一系列问题的产生都与博物馆过于保守的管理和经营体制密不可分。

  由于国内的博物馆法人制度起步较晚,现行的博物馆管理制度是在长期发展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虽然目前的体制存在着管理人员技能不足、资金短缺以及监督机制疲软等问题,但在短时间内完成对上级主管单位附属性质的剥离也并非易事,这也意味着博物馆法人机制的落地推进需要破除旧机制。

  从博物馆现行的管理体制来看,负责人等管理层的产生主要来自于上级主管单位的任命,而在推行理事会之后,管理者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季涛表示,“法人制度赋予了理事会一定的权力,由理事会推选负责人,但长期以来,文博机构习惯了负责人由上级单位任命的方式,在开始推行之初难免会有冲突”。

  同时,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理事会机制推进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上级主管单位和理事会职能重叠的问题,由于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理事会的决策难以落实,这都使法人机制的改革面临着一定的困难。

  与公立博物馆相比,虽然民营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负责人的决策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发挥,但在实际运作中却面临诸多尴尬。因为缺乏政府财政拨款,民营博物馆往往依赖于企业家的投资及其企业资金的支撑,一旦资金链断裂,民营博物馆就会“供血不足”。此外,还有不少民营博物馆存在着“前馆后店”圈钱集资等不规范经营的情况。北京百年世界老电话博物馆馆长车志红表示,“现在普遍认为民营博物馆的财产属于创办者个人所有,但设立法人机制以后,藏品的所有权应归博物馆法人所有,藏品的买卖、展览等不再由创办者一人决定。但对一些创办者来说,把他们的藏品从私人财产权变为法人财产权还是有一定困难的,这实际上是陷入了一个思想的怪圈,因为法人机制无论是对博物馆的自身发展还是对服务公众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输血也要造血

  尽管博物馆法人机制的改革面临着诸多困难,但从相关实践来看,博物馆法人机制的建立是保证博物馆良性发展势在必行的趋势。那么,建立法人机制后将给博物馆带来哪些变化呢?

  对公立博物馆来说,理事会机制的完善将会给博物馆带来更多人才和资金的支持,使博物馆在做好研究、修复和展览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开拓文博创意产业及体验活动的开发。去年6月,苏州博物馆完成了法人机制的建立,通过委派、推选、邀约的方式产生了15名理事和1名监事,其中政府机关委派理事4名、苏博员工理事3名,其余8位理事则由社会知名人士、文博专家、苏州博物馆志愿者代表、捐赠者代表组成。其社会人士理事占比超过了50%。苏博自组建理事会一年来,在举办吴越楚青铜器展、潘公凯作品展等展览外,还开办了《楚人服饰》艺术课程及苏扇制作体验活动。苏州博物馆馆长陈瑞近曾在采访中表示,“这样的设置为吸纳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参与博物馆建设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大家结合各自掌握的信息、资源,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在决策过程中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制定的科学化提供保障”。

  在季涛看来,博物馆法人机制的完善不仅为博物馆人才的多样性添砖加瓦,更提高了捐赠者的积极性,作为对博物馆有突出贡献的捐赠者,可以受邀成为理事会成员,在博物馆重大决策等问题上拥有话语权,相信这将鼓励更多的捐赠和投资。

  而对于民办博物馆来说,资金的缺乏是大多数民营博物馆面临的普遍问题,作为我国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民营博物馆,观复博物馆的实践在某种程度上为其他博物馆提供了借鉴的可能。据了解,2005年,观复博物馆开始实行理事会管理,并在2009年成立了北京观复文化基金会,通过“基金会”筹集资金。并创造性地将“观复猫”作为博物馆宣传营销的亮点。车志红表示:“民营博物馆的运营不能只依靠创建者及其企业的投资,通过理事会制度的建立,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进入将为博物馆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思路。其次,法人制度也有利于社会资金的注入,缓解民营博物馆资金短缺的窘境。”北京商报记者 徐磊 宗泳杉 贾丛丛/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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