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09月21日 07:36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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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文物安全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作出全面部署安排,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

  《意见》指出,文物是中华文明、中国革命的精神标识和文化标识,是国家象征、民族记忆的情感依托和物质载体。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守护中华民族的根与魂。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  

  《意见》强调,要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对各地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开展一次督察,对安全和执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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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国务院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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