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到底是谁的事

2018年05月31日 09:17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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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在线文博  文:文刀

  近日,一则民间“走陵”组织为“保护文物”,私自挪动陕西乾陵石构件的消息引起不小争议。管理部门认为这些未登记“非法组织”私挪文物是破坏,应取缔,社会上却认为“走陵”出发点是为宣传保护文物,应支持和正确引导。

  然而,类似“走陵”的民间文物保护组织还很多,一边是文物管理部门缺乏资金人力,另一边是民间文保组织如雨后春笋,本该互补的两个力量为何却产生了矛盾?“文物保护”到底是谁的事?民间组织与文物管理部门之间该如何破解?

“文物保护”到底是谁的事?“文物保护”到底是谁的事?

  “文物保护”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

  在庞大的文物保护数据面前,保护所有文物是文物管理部门“不可能完成的事”!

  文保工作中最难的就是“不可移动文物”,据去年数据统计,全国有不可移动文物7600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约4700多处,而在全国14万文物从业者中,有一半多是在博物馆中工作,有37800多人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中工作,而仅有少部分人几十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监管工作。

  因为目前文物管理部门力量“无法独立完成这件不能的事”,所以各地“民间组织”开始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文物保护”不只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文物保护”不只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

  从上个世纪以来,国内就已经出现不少的民间组织,其中既有地方性文保组织,也有全国性的大组织。尤其在近10年,随着社会文保意识的加强,各地出现了很多保护古村落、古建筑等不可移动的民间组织。

  据数据统计,2016年民政部登记2300多个全国性社会组织中,以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传播为主要宗旨的只有百余个,而在在全国6000多家基金会中,文化遗产领域的基金会只有48家。当然,这些数据只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还有很多民间文保组织没有登记在册。

  十余年来,这些组织在促进文物保护方面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古村落、古建筑、长城保护等方面持续的保护赢得了社会的赞扬。

  民间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回到“走陵”的问题,民间组织为何与管理部门会产生矛盾的重要原因就是相互的不了解。民间“走陵”组织是自发形成的团体,因为不了解程序,没有报备、没有经过管理部门批准,因为不了解文物管理知识,私自挪动文物,让保护文物变成了“破坏文物”。而官方不了解“走陵”组织,在回应时首先提到该组织未经批准,是非法组织。并没有认识到这些组织的正面行为。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民间组织的身份问题。因为组织申请的程序负责,很多民间组织缺乏官方的认可,无法参与到文物保护项目中,也无法获得国家的财政补助,在很多场合中都没有“发言权”,无法发挥好自身的能力和作用。同时,又因为民间自发性质,很多民间组织管理松散,成员没有约束力,在管理上也造成不小问题。

  其实,上面说的不规范“走陵”虽是个案,但也有不少,现在很多“民间文保组织”在管理已经很成熟,总的来说是这些民间组织发展是不平衡的。

如何利用好“民间组织”?如何利用好“民间组织”?

  实际上,这里所说的“民间组织”,其实应该是指除了文物管理部门以外的一切非官方的社会力量,既包括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组织,也包括未注册的民间自发组织的保护团体和个人。

  把这些组织都联合起来,规范和促进各种社会力量,利用好各自的能力和优缺点,平衡好个组织的能力,是利用好“民间组织”的关键。

  6月26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的第三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将在北京召开,这次论坛的一个核心目的——就是成立“中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将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等文保组织发起成立,邀请全国(包括港澳台)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组织、机构和团队自愿加入。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从2016年第一届论坛召开以来就一直在酝酿这个联盟,2017年召开的第二届论坛上,更多的组织加入到论坛中。今年4月,中国文物保护与利用社会组织联盟筹建会议在重庆召开。目前,联盟正在招募文保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的组织、机构和团队(是否注册登记均可)加入联盟!

第一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第一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
第二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第二届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论坛

  希望在中国文保基金会的促进之下,能够建立文物管理部门与社会力量的沟通机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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