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石窟寺的抢救性保护

2018年11月07日 15:02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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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程千千

  原标题:“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石窟寺保护:如何看待抢救性保护

  中国石窟寺是丝绸之路上见证文化交流的重要物质性遗存,石窟寺保护与修复的成果集中体现了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水平。为顺应“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突破石窟寺文物、遗址保护的瓶颈,。

  11月4日至5日,“复旦大学文化遗产保护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国石窟寺保护论坛”在上海举行。

  敦煌研究院院长王旭东、龙门石窟研究院院长余江宁、云冈石窟研究院副院长卢继文、麦积山石窟保护研究所所长李天铭、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周明生等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它石窟保护管理研究机构、相关高校、文博单位的代表和关心中国石窟寺保护的各界人士共百余名嘉宾齐聚一堂,共同分享了中国石窟寺保护的研究成果与体会。

论坛现场论坛现场

  敦煌莫高窟的保护研究不能脱离“丝绸之路”的大背景

  石窟寺的保护研究在人文交流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作为中国三大石窟之一的莫高窟,在古代的“丝绸之路”上也扮演了关键的角色。据敦煌研究院院长王旭东在主旨发言中介绍,莫高窟描绘了“丝路”沿线的文化交流,不同的民族出于信仰,纷纷在敦煌开窟造像;甚至从藏经洞发现的文献中,也能看到不同民族不同的文字保存在同一个洞窟里。而敦煌之所以有今天的历史地位,也与“丝绸之路”的畅通息息相关。当时的汉帝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需要走出去与西方世界建立联系,而向西开放时,为了保证路线的畅通,在敦煌设立了阳关和玉门关,用长城阻断和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冲突。“如果没有汉武大帝在这里设两关,如果没有敦煌绿洲提供物质保障,我们就不可能有中原文化的积淀,所以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文化积淀造就了敦煌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王旭东说。

  王旭东介绍说,莫高窟早在1900年被道士王圆箓发现报告给政府,但国力衰退的晚清政府不重视文物保护,反倒引起了西方考古探险家的注意,在造成部分文物的流失的同时,也引起了世界和中国有识之士对敦煌的关注。几代莫高窟人用他们的智慧推动敦煌石窟从无人管理进入到逐渐规范管理、科学保护的阶段,最终促使莫高窟在1987年被评选为世界文化遗产。

  在莫高窟的保护研究中,王旭东认为,开放资源、营造自由的学术环境是非常重要的,敦煌石窟的研究不能脱离“丝绸之路”的大背景,需要国内外学者的共同努力,正如季羡林所说“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世界”,敦煌石窟的保护应与学术研究并行,否则对敦煌石窟的弘扬就成了无源之水。

  王旭东指出,弘扬敦煌石窟的灿烂文化,需要对受众进行区分,为学者和大众、学生和成人、国内游客和国外游客量身定做不同的服务,并采用数字化手段分享洞窟面貌。“目前有30个洞窟的高清图像已经实现了全球共享,但我说迟早有一天我们要全部开放,”王旭东说,“这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不开放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但是手段方式也很重要,开放得不合适也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敦煌研究院院长王旭东敦煌研究院院长王旭东

  抢救性保护与保护理念的价值取向

  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则结合大足石刻的保护实践和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探讨了抢救性保护与保护理念的价值取向。他指出,自梁思成针对文物建筑保护提出“整旧如旧”的理念,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和升华,我国文物保护理论体系已经逐渐完善,诸如完整性、真实性、可逆性、可识别性、最小干预等等理念和原则,在业内已经形成强大的共识,成为全面指导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基石,并且卓有成效。但在实践工作当中,抽象性、概念性的文物保护理念和原则,难以涵盖文物保护对象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在抢救性文物保护工作当中,文物保护理念的某些价值取向与保护工作实际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有时候甚至是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结合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对文物保护理念的价值取向做出某种选择,有时候实际上是被迫的。

  说到这里,黎方银讲了一个故事:1995年,国家文物局在大足召开了一次大足石刻防风化保护方案的论证会,讨论是否直接使用化学材料对石刻表面裂化部分进行防风化加固。虽然使用的材料及其施工工艺经过了长时间的研究和现场实验,证明效果良好;但仍有一部分专家认为化学材料是不可逆的,会影响后人的再保护。对此,专家们讨论了三天之久,最终形成共识,认为应按照救命的原则,优先考虑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实施紧急保护。后来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使用化学材料对部分裂化严重的造像进行了表面加固。经过长期观察和测试,证明效果非常好,经过二三十年,至今仍起着很好的保护作用。

  黎方银还说了石窟治水的问题。渗水病害是石窟保护的天敌,而大足地区潮湿多雨,又处在重庆、贵阳高酸雨区内,石刻造像深受其害;而水害症必然会涉及底层扰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渗水对石刻造像的破坏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其中最精美的第136窟,被认为是皇冠上的一颗明珠,但是因为长期受水害影响已经被侵蚀殆尽,如果不采取措施,窟里的其他造像,在渗水的作用下也会变得模糊不清,直至消亡。

大足石刻北山第136号转轮经藏窟大足石刻北山第136号转轮经藏窟

  因此,为了抢救保护洞窟内的精美造像,早在1983年,专家学者就专门研究了潮湿状况下的化学灌浆材料,对窟顶、窟壁这些渗水的裂隙进行灌浆堵漏处理;1992年,又对136窟窟顶五十厘米的地方开凿主排水洞,同时各开挖一条支洞为出入口;为了扩大排水面,还在洞壁和洞顶布设了170个放射孔。黎方银表示,这些措施在今天看来仍然有大胆之嫌,虽不是直接对文物进行干预,但对造像区的地质结构扰动和干预都很大,因此当时也有争议,但最终大多数专家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本着抢救性保护的原则,同意实施该工程。“比较可喜的是,工程实施后不仅把第136窟这个最精美的洞窟的渗水问题解决了,整一壁的造像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几十年过去了效果仍非常明显。”黎方银说。

  基于大足石刻的保护实践与会上的交流讨论,黎方银提出了对文物保护的四点认识:第一,客观评估文物受到现实安全威胁的程度,当严重影响其完整性,或面对有可能消失的文物,还是应该以解除安全威胁,保全其完整性为最高的价值取向;第二,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不能一味强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忽视基本的保护原则,也不能固守原则而忽视保护对象的特殊性,更不能在没有严谨细致的科学研究前提下,轻易放弃对保护理念的追求;第三,要树立动态发展的保护理念,一方面时空语境和指示体系的变化会导致对理念的不同的认识阶段,使理念处于一个动态开放的过程当中,另一方面,保护对象的多样性、丰富性和复杂性,又反作用于保护理念的形成和发展,使之不断完善和创新;第四,抢救性保护中,必须承认,试图保存文物的所有价值是不可能的,一旦干预意味着某些信息的必然损耗或者说丧失,但不干预则会加速文物所有信息的丢失,因此为了文物的信息和价值不被全部丧失,当前对某些特定任务实施抢救性保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

  印度石窟寺的中国化

  王旭东和黎方银分别对中原北方和南方地区两大石窟群的保护研究做了详细的阐释,而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崇峰则介绍了石窟寺的源头——印度石窟。佛教和佛教艺术都是从印度传到中国的,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交融逐渐中国化。据李崇峰介绍,印度石窟起源于公元前3世纪,起初为僧众开凿僧房,之后将塔庙和方形窟引入寺院当中来,所以印度石窟分为两类,一类用于修禅,一类用于供养。

  李崇峰指出,大量的事实说明,石窟寺应是一种最为有效的传播佛法的途径和手段。一般是认为佛教是公元前传入中国的,东传过程当中,塔庙窟、方形窟、僧坊窟这三种窟型都传到中土,也对中国早期石窟,尤其是新疆和甘肃的佛教石窟有相当的影响;但石窟作为一种外来的形式,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加之某些自然因素,不得不与当地的文化传统相结合,例如印度原始的方形窟到了中土之后大多数已经改变为佛殿;而印度延续时间最长的多室僧房窟在中国境内极为少见;此外,中国出现了大多大像窟,这种窟型不见于印度本土。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文物局专家组专家黄克忠曾说过,石窟的保护不仅要关注表象物质的一面,也要关注贯穿其中的历史文脉和人文因素;石窟考古人员除了要对文物价值有所认知,还要对文物的保存状况和环境进行研究,才能判断保护修复的方法和效果。李崇峰对此观点表示赞同,并以外立面为例,阐述了这一观点的必要性。他指出,云冈石窟在窟前接建木结构窟檐或殿阁,也出现了崖面雕造仿木结构的汉式建筑,由此得知,因岩结构与书岩敞殿反映了当时南北文化中心平城建康营造窟龛外貌的一种理念;而南北朝时期,不论在石窟前接建简朴的木构窟檐,还是在窟外崖面仿木结构石雕,都是石窟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洞窟本身构成了统一整体;武周时期在龙门石窟岩石主室之前营造大型木构殿阁,即主室开凿于崖壁之内,殿阁营造于崖壁之外,形成前殿后窟的建筑格局,致使佛教石窟寺的中国化登峰造极。

  古代天竺的佛教石窟是中国早期的佛教窟龛,都以镌岩开寺、因岩结构之归置。后来随着佛教的发展和中国化,此土石窟寺的营造开始实施邻岩构宇、别起梵居。这些木构建筑或仿木结构石雕多已不复存在。因此,李崇峰强调,作为石窟寺的门面,这种窟前木构建筑是我们保护研究佛教石窟寺时应该特别关注的,因为它们是石窟寺本身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忽视了这部分遗迹,对于石窟寺的考察保护和研究是不完整的。

  此次高峰论坛由复旦大学主办,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联合承办,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 CHINA)石窟专业委员会、东亚文化遗产保护学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和丝绸之路文物科技创新联盟提供支持。

  另外,开幕式上,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刘承功、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孙英民和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系主任陆建松签署了“中国石窟寺保护科技创新联盟”成立协议书。该联盟由复旦大学研究员王金华发起,旨在联合国内相关机构和企业,强化学术研究和交流,共同为攻克石窟寺保护难题提供相应的人才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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