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注入动力 文企发展迎来良机

2019年01月24日 09:51 新浪收藏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来源:收藏快报 作者:尼松义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制定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支持文化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申请上市。

  国办发文中指出,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要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正确导向和经营方向,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财税部门应认真落实适用于转制企业的现行财税优惠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促进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内容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和完善有利于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扶持力度,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

  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

  业内人士认为,国办推出的这两个规定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我国文化企业迎来又一个春天。

扫描关注带你看展览

扫描关注新浪收藏

标签: 文化企业

推荐阅读
关闭评论
新闻排行
高清大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