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催生新金融新创业新生态

2015年06月20日 07:52   中国文化报·美术文化周刊  收藏本文     

  近日,由互联网金融千人会(IFC1000)主办的第三届中国移动金融大会在北京举行。围绕“新金融、新创业、新生态”的主题,来自监管部门及金融等领域的各界人士对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创业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来自万向控股、中国电信、京东金融、百度金融、腾讯财付通、腾讯征信等各大互联网公司的高管进行了创业分享。

  创新催生新金融

  据了解,经过2014年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金融已开始朝着更加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今年,随着“互联网+”概念兴起,传统行业借助互联网转型升级的进程不断加快,整个金融市场呈现出全新的概念与发展模式,深刻影响着行业重塑格局。

  “资本市场应该如何创新才能够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股权众筹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式,它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力补充,对控制整个经济杠杆率有很大帮助,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提出的股权众筹“54321方案”备受瞩目。

  姚余栋说,“5”是指股权众筹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新五板”。为丰富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未来股权众筹平台将可孵化1000万家初创企业。“4”是指根据投资者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实力,可以将投资者层次合理划分为公募、小公募、大私募、私募4个层次。由于众筹存在的风险性非普通百姓所能承受,因此应设立“众筹合格投资者”的概念。“3”是指根据融资规模,可以将众筹平台分为种子众筹、天使众筹和成长众筹3个层次,不同层次信息披露要求不同,以降低融资者信息披露成本和入市门槛。种子众筹风险较大,需要机构投资者介入;天使众筹应以机构投资为主,宜遵循“领投+跟投”模式;成长众筹应成为被推广的主要模式。“2”是指股权众筹应坚守两条底线:一是不设立资金池,由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二是不能提供担保,包括隐形担保。“1”是指股权众筹不能跨越一条红线,即目前《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200人红线。

  对此,京东金融副总裁姚乃胜以今年3月上线的京东股权众筹为例介绍说,京东在互联网金融创新方面的目标是打造一个全品种的、开放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提供理财、支付、消费金融“白条”等一系列服务。“京东股权众筹自推出以来,几乎每周都有几个项目上线,月均融资额逾亿元。我们在这个领域里鼓励创新,鼓励创业,通过着力打造基础设施、生态系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资金及生态系统的服务,比如供应链、营销、设计等,这些服务可能是创新创业者更需要的。”姚乃胜说。

  转型跨界成趋势

  目前,许多传统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借势向互联网金融行业转身,通过对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实现互联网化快速发展。随着政策层面对于传统行业依托“互联网+”模式进行转型的支持力度日渐加大,传统行业正在迎来转型升级的春天。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当前,转型升级的并不止于传统行业,一些先期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企业也在政策宽松、行业利好的大环境下有着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此次大会上,以易宝支付、网信金融、融360、好贷、金斧子、人人贷、大家投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P2P、金融垂直搜索、综合互联网金融平台、股权众筹等各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均带来了业务创新的思路。与此同时,一些资深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已开始在原有业务基础上进行升级创新。易宝支付以严格的风险水平为更多的P2P平台提供资金托管业务,成为P2P资金托管的主力军;网信金融借助集团整体优势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打造互联网金融旗舰店;金斧子打破原来金融服务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传统金融准入门槛,将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做到极致;人人贷在继续保持高增长成交量的基础上,风控水平又有进一步提升;大家投则在原有行业股权众筹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业务板块……

  “在相关监管细则尚未落地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转型升级从跑马圈地到精细化发展的过程正在不断推进。”会议主办方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大会最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来兴起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他们通过在更多细分领域掘金正在成为新一批创业潜力股:中科柏诚提供互联网金融的基础IT软件服务,环信通过即时通讯云帮助企业在移动端完成用户沟通,听云公司主打优化服务器、数据传输速度等,这些公司都是围绕基础设施全方位帮扶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创业企业,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提供商。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展创新业务、延伸自身业务的创新公司越来越多。”会议主办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机遇期,中国互联网金融搭乘改革东风、实现多元化创新发展的航程已经启动,在直面互联网时代大众理财、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融合发展、互联网化企业转型等问题的基础上,各类人才和企业正在寻找下一个十年的发展机会。

  监管规则渐明确

  “互联网金融创新遵循的原则叫做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标准化、极致化。因此,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定是简单有效的过程,即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托管。”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金融的治理一定是八方共治,包括中央政府、司法部门、监管机构、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互联网企业自身和国际社会。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顶层设计,其颁布实施将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和各项制度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表示,关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业务的监管规则也会相继颁布;关于互联网支付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据王素珍介绍,自2014年以来,移动支付发展呈三大趋势。一是移动支付业务将泛量增长;二是移动场景应用O2O有巨大应用空间;三是互联网金融社交化趋势明显。“互联网金融创新将由跟风式转向多样化,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王素珍表示,在行业发展初期,P2P网络担保、理财销售、股权众筹的“领投+合投”几乎成为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标配。然而,在市场和资本等多重因素影响下,跟风式创新将难以为继,同质化竞争将很难获得市场认可,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以创新突围,从过去的单方面追求量到现在的追求质和量并重。

  “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在金融标准的选择和配置、风险管控、服务体验和外部资源嫁接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差异化的路线。”王素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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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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