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交所乱象亟待规范

2015年06月26日 15:22   中国金融杂志  收藏本文     

  2010年4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门联合签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后,文化产权交易所(下称“文交所”)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遍地开花。

  存在的问题

  经营主体五花八门,监管难风险大。目前,各地文交所经营主体性质有国有的、国有控股的、国有参股的,还有民营合资的,甚至有的交易平台仅由一家产权网络交易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这大大增加了监管难度和投资者的风险。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利于防范道德风险。相关制度中要求“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前应征求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意见,并经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认可”,虽完善了文交所开设的审批程序,文化艺术品发售与日常交易却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艺术品的发售审核、定价、交易、监督以及与此相关的评估、保管等均由文交所完成,这种做法既有损市场的公信力,也难以抑制道德风险,为合谋、操纵市场留有空间。

  投资者开户门槛低,存在洗钱风险。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是直接受益者,很多文交所都是仓促上马,业务经验缺乏,甚至连网站都照搬其他文交所设计,完备性及安全性均有待检验。此外,为扩大会员规模,文交所对投资者的开户审查也相对宽松,只需要投资者网上上传个人身份证正面照片及投资者银行卡号即可,而对投资者的收入来源、所有资产价值及抗风险能力、职业等方面均不审查。这种低门槛的开户方式很容易被洗钱犯罪者利用,并通过“T+0”的市场实现资金快进快出,制造投资假象,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和用途。

  交易过程欠科学发展,市场价格严重脱离艺术价值。目前的文交所虽然名义上都是实物交易模式,但实际进入市场的投资者,并不关心交易品的价值、估价是否合理。投资者更多的是投机,交易价格不断升高,通过低买高卖获得价差利润。而且这种机制下,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也可能将艺术品价格推高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导致价格失真,狂热之后出现暴跌,在市场中产生连锁反应,最终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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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交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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