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乱象凸显监管缺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1日 08:37 上海金融报

  日前,天津文交所公告称,"为保障入市资金和艺术品的流通量平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本所定于2011年3月28日零点起推迟开户业务。恢复开户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其实,自3月12日以来,文交所的网上开户一直处于暂停状态。文交所曾于3月14日、17日、18日连续发出系统维护公告,暂停开户。

  业内人士透露,文交所暂停开户的背后原因是艺术品类证券化交易异常火爆,在连续缩小涨跌幅限制后仍无法抑制其艺术品份额的涨停走势,文交所始终找不到更有效的抑制手段和监控方法,更不知如何惩罚制造艺术品交易泡沫的推手。

  据了解,该所首批上市的国画作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其份额已超过15%的换手率,而第二批上市的艺术品股票仍继续全线涨停。

  账户炒至天价文交所的暂停开户,使得目前现有的交易账户成为了稀缺资源,在网上最高被叫卖至10万元。

  有卖家表示,为保证公平,可以签合同,甚至做公证。"账户肯定是空的,两个U盘(招行专业版数字证书与中介支付数字证书)和金卡都可以拿走,密码也可以修改。"

  此外,也有网友明确订出若干租赁规则,如租期三个月为一期;租金同城每月3500元,异地2000元等。

  对此,记者采访了上海信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孔谦指出,这种账号的买卖、出租其实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首先,这是一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恶劣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同时它也违反了银行法规,比如存款实名制的规定。其次,从交易双方来说,各自的权利是无法得到法律保障的。如双方交易了识别电子身份的电子证书,出售、出租一方等于出卖了自己的身份;而购买、承租的一方并不是账户的实际开户人,账户随时可能被挂失。虽然交易双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签订了合同,甚至试图做公证,但其合同本身可能存在法律瑕疵导致无效,而公证机关也难以受理本身存在违法因素的公证业务。

  监管体系缺位艺术品股票交易的"火爆"

  乱象,凸显了中国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监管体系的严重缺位。

  天津市证监局对外公开表态称,文交所虽然复制相关的证券交易机制,类似证券交易,但不在证监会监管范围内。

  有业内人士指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从事文化艺术品交易的场所,因此,类比画廊及艺术品拍卖的工商流程,文化部门应有权审批和监管。但据了解,目前,天津文交易的设立并未上报有关文化部门。

  上海产权交易所的一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在《产权交易法》没出台的情况下,相关交易都在参照国资委出台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其审批和监管权力落在地方金融办一级,但对于非国资产权的细节问题,目前仍属于交易所"自律"范畴。记者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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