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8日 12:09 新华网

  据新华社济南11月7日电(记者 陈灏 许晓青)记者采访了解到,2009年以来,国内各地已建和筹建文交所已有数十家。

  各文交所情况如何?记者到一些文交所进行了采访。

  各具特色

  走进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记者没有遇到熙来攘往的人流,数十台电脑前,工作人员在搜集国内外最新文化资讯。大厅超大屏幕上滚动的不是“股市行情”,而是各种交易项目,不仅有国产动画片、演出剧目、大型图书项目等,还有一些外国影视作品。

  上海文交所负责人张天介绍说,在成立文交所之前,上海市对文化产权市场的探索已有数年时间,积累了丰富经验。

  张天说,近年来,上海文交所尝试“引进来”和“走出去”。一些海外文化产品和文化项目通过上海文交所开拓了国内市场;国产动漫、影视、图书作品的版权交易活跃,不仅找到买家,而且在文化“走出去”过程中发挥了传播作用。

  目前,上海文交所形成了4个交易模式:国有文化产权交易、价值链集成交易、文化半标产品交易和文化商品综合交易模式。

  天津文交所的挂牌时间稍晚于上海文交所。据天津文交所总经理柳红卫介绍,天津文交所于2009年9月揭牌。柳红卫告诉记者,“天津文交所的宗旨是以投资带动文化,使更广泛的人群关注文化、参与文化。”

  山东文交所今年5月挂牌。总经理杜冰介绍说,山东文交所是国资背景,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职责,盈利并非主要目的。其目标是“搭建文化产业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高端艺术品流转平台”。

  对接途径

  文化如何与资本对接是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一大课题。文交所的成立,在资本与文化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桥梁。国内各地文交所围绕资本与文化的对接,开展多方面的探索。

  上海、山东、深圳等地的文交所采取了产权化交易模式,该模式类似传统的产权交易,目前运行平稳。

  按照上海文交所现有规则,艺术品组合产权的所有投资人必须是上海文交所下设艺术品投资者俱乐部会员,交易只在会员之间进行;艺术品的交易统筹由第三方的管理人负责。

  在交易形式上,与股票市场连续集合竞价不同,艺术品组合产权产品的交易可以协议成交,还可以竞价(两人以上的话),多人也可以集合竞价,还可以拍卖成交。

  艺术品产权化交易对交割期限也有明确规定,到期后管理人必须召集投资人对艺术品进行处置。

  在艺术品交易上,国内部分文交所采取了份额化交易模式,让更多的人群关注文化、参与文化投资。

  份额化交易由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于去年底正式启动。具体说,一件艺术品的估价为1000万元,文交所将它分成1000万个份额进行发售,每份发行价格为1元左右,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艺术品份额。天津文交所这一做法实现了文化艺术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

  加强监管

  文交所的“涌现”引起了一些争议。主要针对国内个别文交所实行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

  首先,部分入市艺术品估价过高、溢价过快,超出艺术品本身价值。其次,证券化后的涨跌变更使得一些人暴富的同时,让部分在高位买进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

  如今,经历了最初的疯狂后,份额化交易逐渐回归理性。

  山东文交所总经理杜冰认为,份额化本身是一种创新,但份额化交易模式缺乏有效的监管。他坦言,艺术品升值是有规律的,但是在份额化交易中,由于缺乏监管,一些人为的因素把未来很多年的升值空间预支了。

  北京大学历史文化资源研究所副所长雷原认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创立是将文化与金融相结合的一项制度创新,是迄今为止世界范围内的一项文化产业创新,没有现成模式可循。他说,当前我国并没有适用法律对文化艺术品份额化进行约束,这也是“争议”的一个主要原因。

  此外,艺术品市场的交易环境不完善,也让国内各地文交所面临发展困境。在我国艺术品交易市场发展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传统画廊、拍卖领域均存在投机、炒作现象,“假拍”“拍托儿”等甚至成为一些业内人士的潜规则。

  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文交所是一个公共交易平台,份额化交易一下子展示在公众面前,市场弊端就暴露得更加清晰。

  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面临的问题,不少是探索中的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一规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抓紧完善市场体系,促进资本与文化产业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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