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者急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7日 11: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身处河南的老唐决定过几日亲自去天津文交所维权,“否则我那点血汗钱要打水漂了。”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11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不仅让全国各地的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文交所)阵脚大乱,像老唐这样的中小投资者更是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老唐称,自己在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般的艺术品证券化投资之旅后,如今只想拿回初始投资资金。

  “跌停”只在一瞬间

  业内人士预计,针对文交所的整顿细则将更加严格,未来或只有北京、上海、深圳三家有当地国资背景的文交所能获得正式牌照。而老唐及他的朋友们大多数都是此前最早一批民资背景的文交所的投资者,包括天津文交所、郑州文交所、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等30多家。

  老唐就是天津文交所最早开户的那批投资者之一。老唐称永远也忘不了2011年3月24日那一天,自己投资的白庚延的两幅画《黄河咆啸》与《燕塞秋》,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双双突破18元/份,相比发行价的1元/份,涨幅超过1800%。但是,随后的噩梦让自称投资老手的老唐也措手不及,“之后就是一路暴跌,投资者根本无能为力。我在价格攀升过程中,补过几次仓,暴跌时根本没人接盘。”

  曾经风光一时的《黄河咆啸》与《燕塞秋》后被天津文交所多次实施特殊停牌,可是价格下跌仍旧势不可挡。根据天津文交所的数据,《黄河咆啸》与《燕塞秋》两幅作品在今年3月16日的价格高位时,市值分别为1.03亿元和8535万元,而11月29日的市值分别为864万元和640万元。

  11月30日,就在《决定》出台后不久,天津文交所再次发布公告称,自2011年11月30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对上市艺术品份额黄河咆啸(20001)、燕塞秋(20002)实施特殊处理。

  自称“老手”的老唐傻眼了,感叹如今的金融创新事物太多太快。和老唐一样无奈的还有几位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的投资者。多位汉唐投资者称,该交易所是从2011年8月26日开始交易的,刚上市的两个品种分别是“白玉链瓶”和“翡翠白菜”,直到10月12日,这两个品种的成交量异常巨大,平均每天成交额在500万元以上,而且是对倒高买低卖,但交易所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让投资人误以为汉唐上市品种流动性相当好,而纷纷入市买进。结果从10月12日起,流动性基本消失。各路文交所的乱象可见一斑。

  投资者维权路漫漫

  《决定》出台后,“老唐们”本以为熬出了头,总算可以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但是,各地文交所一方面以特殊停牌等方式套住投资者的数亿元资金,另一方面大念“拖字诀”。老唐说,“尽管整顿文件措辞严厉,但行业人士已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并非所有交易所都会一刀切地关掉。因此谁能挺过风暴生存下来,争取到‘牌照’,谁就会成为未来行业里的赢家。”

  老唐称他们一大批投资者已经组成维权联盟,一致要求文交所按照发行价全额退款,同时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坚决取缔这些不规范的民资背景的文交所。但是,多位业内人士称,各文交所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称“全额退款不现实”。

  北京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的总经理郑惠文称,“退款是不现实的,汉唐交易所只是一个交易平台,而不是艺术品的拥有者,该所同时计划在年底前召开一次投资者大会来商讨解决方案。”并称只要稍微修改一下交易条例,就会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天津文交所甚至已向天津市专利局提出有关“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的专利申请,这也是全国文交所中第一个用申请专利的手段保护创新成果的尝试。据悉,天津文交所还准备在国际金融业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陆续申请该项专利。

  但“老唐们”显然并不相信投票能解决问题,他们也已经向各地信访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维权请求。“原本觉得投资艺术品既能培养艺术修养,又能多一条资产增值的渠道,谁想到不仅钱没赚到,还走上了一条漫漫维权路。”

  金融创新须加强监管

  现如今,老唐只能和朋友们一起去文交所“肉搏”维权,但是对于结果如何,他自己也没有把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的监管形势和市场状况而言,短期内都不会有类证券化的新交易产品出现。但长期来看,类证券化交易是金融创新的必然趋势。同时,监管部门的权责应尽快分明,文交所的监管体制亟需完善。

  就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目前还是主要依赖行政机关的保护,行政手段在此情况下具有迅速有效的优势。“如果投资者个人发起诉讼,一是缺乏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时间漫长,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受理和审理可能都会存在很多障碍,建议投资者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促使交易所做出一些保护投资者的动作。”

  另外,在关闭违规的交易所尤其是文交所之前,应充分考虑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交易所的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他们本身也是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赖而进入该市场的,不能在不考虑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对交易所说停即停。同时,还需关注在产品发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发行的问题。如投资者未能拿回本金,监管机构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虚假发行的问题,应及时向社会披露,以方便投资者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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