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贵珍:在中国做艺术品保险会如履薄冰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7日 15:28 《收藏•趋势》

  孙贵珍

  对于国内艺术市场的情况,我想大家都很熟悉。从2010年开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艺术市场,交易额1644亿元,有300多家拍卖行,成交量23万件,总交易额389亿元。大家可以看出艺术品市场非常活络,金额也越来越大,保险随之成为一个问题。

  保险的概念大家都清楚,即提供财务上的保障。对艺术品保险的关注从两三年前已经在国内兴起,也有很多人常常打电话问我什么样的保险能做。艺术品其实比其他财产更好保存,可还是会有一些事情发生,我们碰到的这方面的案子很多。

  我们对艺术品的定义比较简单,一般来讲,我们强调其历史价值或者特殊创作本质,没有办法大量生产和不可取代性,通常有一个独立的创作性质。总的来讲,只要在拍卖行上拍的东西几乎都是我们可以承保的对象,例如书画、油画、陶瓷、古董家具,收藏性纪念品和现代装置艺术,或者是酒。

  在国外,做保险的方式一般都是配合客户需要产生出来的,也会配合保险公司承保的方式设计出不同的保单。国外艺术品保险分类做得比较细,会根据客户面临的特殊危险性设计不同保单,一般针对的是私人收藏、企业收藏、博物馆、画廊或者拍卖行。

  私人收藏是很纯粹的,比如说收藏家自己将藏品拿出来展览或者借给博物馆,这些都是属于私人收藏的范围。至于企业收藏,例如银行等公司会有收藏,或者有一些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自己有一个企业博物馆,或者举行一些展览。另外,有一些艺术品有时有长期投资的性质,这也是我们常常碰到的。比如说有一些私人会所或者私人银行,他们买的艺术品都是蛮高档的。

  艺术展览一般是指艺术品从出门到展览完毕拿回来的整个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就博物馆而言,博物馆的藏品有长期收藏的自有收藏,也有借来的藏品,有些博物馆长期出借藏品给另一家博物馆展览,或者博物馆常常举办一些展览;画廊的经营比较特殊,有些画廊经营的作品是自己拥有的收藏品,有些画廊纯粹是接受委托来卖的,画廊跟委托画家或者拥有人有一个利益分配的方式;另外就是拍卖行。拍卖行的运营方式决定了其本身对拍卖品没有所有权,拍卖行的责任是在收到货之后举办展览、拍卖,然后将拍品卖给买家。这些过程中,都存在艺术品损坏的风险,拍卖行面临的风险更加突出。

  收藏品分为易碎品和非易碎品。对于易碎品,保险公司就特别注意它们是怎么摆的,有没有放在柜子里边,有没有人在旁边走动。存放的地点和运输方式也是保险公司非常注重的。我发现很多客户有一个概念,就是自己的危险让保险公司承担——我就把这个东西给你,你帮我看着。我们一般不会很注重客户的这种态度,而需要客户做一些基本工作,比如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藏品,我们要求客户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此外,对于保安、保全或者平常的存货管理,这些都要了解。

  还有重要的一点是道德危险。道德危险牵扯到人为的因素,比如说我遇到过几次这样的情况:有人打电话进来,说有一个佛陀的舍利子要保,可以摆在银行的保险柜里;或者有一个夜明珠之类的东西要保。通常在这种情况下,保费比较高。有些客户纯粹是为了拿保险公司的保单去银行贷款,如果出于这种目的的话,保险公司就要非常小心,因为这其中道德危险的因素会比较大。

  关于保险价值的确定,需要对被保物品的估价有精确的考量。保险公司不管是保什么产品或者艺术品,如果一些东西的价值被低估了,保险公司会觉得承保这些东西的涨幅会不够。我们担心的是太高额的投保,这个东西本来值1万元,客户保10万元,保险公司多收几百块的保费,但承担的风险是不成比例的。

  我们通常很注意艺术品送进保险公司后的定价,对此,我们有一些审核的过程和考量的标准,这些标准决定保险公司要不要承保这些东西以及承保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艺术品本身的价值受主观价值、购买来源及市场因素影响较大。艺术品的价格是很主观的,我们有几种保险价值确定的方式,其中一个就是协议价值。比如说,收藏家收藏的这个东西是10年前买的,当时的价格只有10万元,可是现在价格要到1000万元,我们就要判定1000万元是不是合理,如果1000万元是合理的,这个价值一确定,就是保险责任的范围了。

  另外就是市场价值,这个价值是市场认定的价值而不是拍卖的价值,因为影响拍卖价值的因素中有时候主观因素很重。我们也听说过,这其中有些是面子问题,几个收藏家在那里说一定要拍到这件东西,拍不到就不走,这件拍品的价格不算正常的保险价值。另外就是成本因素,这一般是针对画廊方面保险的价值基础。

  刚才提到协议价值和市场价值,这比较适用于个人收藏方面。按照协议价值,收藏品在全损的时候,整个东西破损了,没有办法修复了,对它的赔付就根据保险单定的协议价值;如果部分损失的话,保险的责任是修复费用再加上折旧,比如说这个东西修复之后还是有瑕疵,这个瑕疵由第三方的专家来鉴定,鉴定的结论就当成一个评判的基础。

  在保险理赔方面,对艺术品的价值通常会有比较主观的讨论。对艺术品所有人来讲,他的主观因素比较重,所以对价格要求比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保险公司会根据市场价值来估算价值折损的部分。如果这个东西没有特定的保险价值,会有一个限额在那里。部分损失就是以修复费用和折旧费用来定的。

  在国内有很多人找我,说有些东西要保,但我们现在面临一个烦扰,如履薄冰,因为国内艺术市场发展的时间很短。我常常跟伦敦的同事讲,国外艺术品保险是慢慢发展起来的,40年来发展到现在,他们也没有经历过像中国这样子一夜之间变成国际上世界拍卖市场第三位、第二位。很多的做法我们在国外都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比如说国内最近涌现的艺术品交易中心,在国外偶尔会听到一两个,不是像这样子一窝蜂出来的。我了解国内现在有20几家艺术品交易中心。还有艺术品基金,国外也有艺术品基金,但是他们经营的时间比较长,流动性也比较慢。可是在国内我了解到很多艺术品基金的历史只有6个月,甚至更短。我不久前看到一个报道说,到目前为止,国内的艺术品基金不是都经营得非常好,可能至少10%都不是经营得非常好,或者非常稳定。

  只要大环境需要,新的事物就会慢慢出来。保险本来就是配合客户需要的,可是在促进这个需要,或者更具体地产生这个东西的时候,我们的看法是有一些外部因素可以帮忙,比如说保险契约。因为现在国内一般的保险单都是针对一般财产保险设计的,艺术品保险因为性质不同,所以有一个特别的保险单针对这个性质做一些承保上的规范或者理赔上的依据。

  以法国AXA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来讲,我们公司有1/3以上的同事都是专门学艺术的,曾经在博物馆等方面工作过,对这方面比较清楚。另外就是要有专业的修复专家,我们也都会尽量收集这些资料,然后介绍给客户,让他们在整个运作过程当中可以避免更多的损失。无论投保哪一种类的艺术品,都需要和保险公司密切配合。(本文据法国AXA安盛艺术品保险公司亚洲区域经理孙贵珍女士在2010年世界华人收藏家大会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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