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上市苏绣被疑违规抵押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1月26日 08:04 东方早报

  陆斯嘉

  一件曾在天津文交所以天价上市的苏绣,本月又疑似违规抵押给了银行,苏绣的主创因此获得数百万元贷款。报道苏绣抵押贷款的新闻刊出后,立即引起了天津文交所投资人不满。令人疑惑的是,原先的新闻不久后被大幅修改,疑似违规抵押的艺术品消失了,而修改后的新闻却存在着矛盾表述。这其中,天津文交所的乱象又有几何?

  一年前,两件苏绣在天津文交所以数千万元的天价上市,上市首日大跌约10%的尴尬还没有从投资人的记忆里淡去。一年后,大部分所有权属于投资人的其中一件,在投资人事先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疑似成为抵押品抵给了银行,苏绣的创作主导人因此获得500万元贷款。更令人疑惑的是,一则《艺术品抵押成贷款新渠道 工行大力扶植文化产业》的新闻在某门户类网站刊出后,几天后竟修改了被抵押的艺术品名称且不完全修改了放贷银行,本可能属于违规抵押的苏绣艺术品的名字也不见了。其中缘由何在?天价苏绣被疑违规抵押背后的天津文交所,又有着怎样的乱象?

  上市的艺术品被抵押贷款?

  2012年9月12日,随着山东泰山文交所打破沉默,对外宣布3个份额产品停牌并表示将按照投资人的平均买入价收购投资人持有的艺术品份额,去年11月以来,由国务院领导的全国清理整顿交易所乱象行动终于又向前迈进。上周一,一位泰山文交所投资者向《东方早报·艺术评论》表示,他已从泰山文交所拿回了300万元。

  截至目前,一度多达约60家(将)提供“类金融化”艺术投资产品的文交所中,仅剩下天津文交所一家仍然未停止交易。根据国务院38号、49号相关文件规定,天津文交所的20个投资产品属于违规运行,应当被叫停。但上周三,该所艺术品份额的日交易量仍有3.3万元,其中就包括苏绣作品——由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刺绣艺术家姚建萍与其团队联合创作的苏绣《富春山居图》(又称“苏绣富居”),同一批上市的还有姚建萍的苏绣《世纪和平·百鸽图》(又称“苏绣百鸽”)。

  2011年10月17日,“苏绣富居”与“苏绣百鸽”分别以3300万元和2600万元在天津文交所上市,开始份额化交易,当时被宣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首次进入艺术品金融领域,并创下苏绣交易的历史最高纪录。但上市首日收盘时,“苏绣富居”跌10.43%,“苏绣百鸽”跌8.7%。上市几天后,两件作品的市值一度各缩水12%。

  据天津文交所公布的信息,两件苏绣艺术品的持有人保留总价值的15.6%、发售代理商可现行认购总价值的5.2%,投资人可以认购总价值的79.2%。也就是说,“苏绣富居”和“苏绣百鸽”自上市起,作品的所有权已经拆分为三部分:投资人、发售代理商(天津华赞文化艺术品投资公司)和持有人。根据该交易所文件,“艺术品持有人应本人要求对其信息保密”。

  本月初,某门户网站11月5日刊出题为《艺术品抵押成贷款新渠道 工行大力扶植文化产业》。报道称,“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在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区域性、特色型文化品种的传承和发展。工商银行苏州支行为其(编注:指姚建萍)《富春山居图》估价1050万元人民币,通过对艺术品抵押的形式,为其贷款解决了融资难题……”在报道中, 姚建萍说:“资金短缺成了限制其发展的门槛,通过艺术品的抵押贷款,工行苏州分行给予了资金帮助,对艺术家来说通过建立苏绣产业园,为当地苏绣行业打造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此报道如一个石块,立即在天津文交所投资人中掀起水花。一些投资人质疑说:“正在交易上市的艺术品怎么还能够进行抵押贷款,那我们手上的份额难道成了空气。”“(贷款人)就是靠这种抵押的方式来进行资金套现,中间银行是有责任,肯定是有相关利益的。”“文交所如果让持有人去进行了抵押,那文交所就是有法律责任的。”投资人还关心,现在“苏绣富居”究竟在何处,是在姚建萍手中,还是苏州工行或天津文交所?

  蹊跷的是,记者看到新闻后不久,再次打开新闻链接,却发现同样的新闻标题、同样的新闻图片、同样的开篇,但关键的《富春山居图》却消失了,此前关于《富春山居图》和《百鸽图》以及天津文交所的相关表述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最终确定了《父亲》、《苗家少女》、《亭亭玉立》这三幅姚建萍苏绣精品进行质押贷款。” 原先提供贷款的“工商银行苏州支行”也变成了“中国银行苏州分行”。但报道开头仍然写着:“通过艺术品的抵押贷款,工行苏州分行给予了资金帮助。”修改后的报道称:“姚建萍刺绣艺术有限公司获得贷款500万元。”

  “苏绣富居”背后的

  天津文交所

  2012年11月21日,《艺术评论》记者致电姚建萍本人。姚说:“采访的记者没有搞清楚,张冠李戴了。艺术品融资是以中国银行苏州分行来做的这件事情,工行是在我们另外一个文化的载体建设上面给予支持。记者张冠李戴了,发出来以后就马上调整了。” 对于记者提出的“原先的新闻没有提到抵押贷款金额为500万元”,姚建萍表示让记者根据更正的(稿件)了解事实。姚同时确认被抵押的艺术品不是“苏绣富居”,而是后一篇报道中的三件刺绣。当日,记者多次拨打天津文交所总经理柳红卫的手机,三次拨叫无人接听后被转到了秘书台。

  11月22日,《艺术评论》致电新闻原作者,对方表示第一稿有误,目前网上的稿件经修改后是正确的。他还补充道:“文章第三段有一个括号内容,这是根据姚建萍的原话加上的。”记者看到,括号里写着:“除此以外,无其他作品抵达(应为押)担保贷款。”这不禁令人生疑,这是不是姚对投资人不满的回应,抑或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撇清?

  11月22日中午,此前很少回应《艺术评论》采访的天津文交所,在收到问题后来电称,作为“苏绣富居”的发售代理商天津华赞公司将发布一条回应此事件的声明,但截至当日晚发稿时,这家公司的网站仍处于维护中,无法打开。

  对于“苏绣富居”而言,一年前在上市时便有争议。《艺术评论》记者曾发现,“苏绣富居”在文交所上市价格3300万元并不合理。国内知名拍卖行的苏绣拍卖纪录不足50万元,伦敦佳士得(微博)和香港苏富比(微博)近年拍出的苏绣均在20万元之内,“苏绣富居”上市价格是当时已知苏绣拍卖纪录的71.7倍。如果折算成平方尺计算,“苏绣富居”每平方尺98.16万元的价格超过徐悲鸿画作的单位价格。此外,一位接近天津文交所的人士曾向记者透露,“苏绣百鸽”并没有达到苏绣最高水平,“苏绣富居”艺术水平较好。两件作品原本并没有这么贵,但评委中有人授意“估得高一点”,最后才有了上述估价。参与估价的专家也获得了评估费。

  一年后,“苏绣富居”的疑似抵押再度引起投资人的不满。法律人士认为,姚建萍如果确实以天津文交所上市的份额产品进行抵押贷款便涉嫌违规。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武宏亮律师向《艺术评论》表示,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姚建萍如果要以“苏绣富居”抵押,需要征得广大投资人的同意,她个人无权处分这件作品。

  武宏亮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如果姚建萍就是所谓的“持有人”,那么她最多只能抵押她所拥有的部分,即可以抵押3300万元估价的15.6%,即为514.8万元,而不应当是原先新闻中出现的为“苏绣富居”估价的1050万元,不过514.8万元相对接近疑似修改后的新闻中提到的获得500万元贷款。如果姚不是“持有人”,那么天津文交所上市的“苏绣富居”还未得到姚的授权,所有权还属于姚本人,文交所发行作品就是违法行为。但无论如何,作为“苏绣富居”的投资人都不知情,天津文交所的知情而不语或默许抵押行为,作为份额产品管理平台是失职的。

  《艺术评论》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天津文交所除了此前被媒体屡屡提到的份额产品“暴涨暴跌”、未经投资人认可随意修改交易规则外,对文交所本身的注册资金迟迟不到位始终是遮掩的。

  武宏亮律师提供的2012年2月1日的天津文交所工商登记资料表明,此前对外宣称的注册资本1.35亿元直到今年2月才落实到位,此前的注册资金缺口有3000多万元。另一份2011年11月天津文交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决议文件上也证实:“本公司注册资金应于2011年9月17日缴付到位,此前由于部分发起人意见不统一,提出减少注册资本而一再推迟。本次决议发起人可以缴付到位……合计为人民币3178.50万元。”从天津文交所经审批成立并于2011年1月26日发行首个份额产品后,直至近一年后才解决了注册资金。

  目前,天津文交所投资人还在等待文交所拿出清理赔偿方案,数月前天津市有关领导曾作书面答复,称“由于交易所投资人数众多,开户人数近5万人,在目前情况下停止交易,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市场风险”。但此后便又无下文。

  11月20日,住在山西阳泉的投资人孟先生对《艺术评论》说,10月下旬,天津市金融办负责文交所的一位处长带领近10人到他家走访,稳定投资人情绪,但对下一步如何清退却不置可否。而孟先生投资于天津文交所的70多万元,算上“割肉”离场的,至今的亏损幅度高达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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