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最后救赎能否过关
2013年02月18日 08:32 金融投资报
天津文交所发布的最新整改方案称投资人可进行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这也成为其能否过关的最后一根稻草。但由于尚处于整顿期间,协议转让恐难成交。而投资者呼声很好的“清退”方案却迟迟没有出台。
本报记者 唐丽
近日,有消息称,证监会可能将在近期发放新一批文交所牌照,原则上一个省保留一家,且不会再推出份额化交易产品。随着其他交易所份额化交易的停止及针对投资者份额清退方案的纷纷出台,天津文交所的份额化交易走向及清退方案备受瞩目。
天津文交所日前发布的《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协议转让暂行规则》提出,投资人目前可以进行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在天津文交所指定协议转让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交易。这也被外界看做是天津文交所的最新整改方案,不过更多人认为这只是天津文交所对一直进行的份额化交易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交易所没有出台投资者关注的“清退”方案。
协议转让很难达成交易
天津文交所发布协议转让交易模式是指转让双方在天津文交所电子交易平台上通过申报达成协议,完成转让的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挂牌前,需要由出让方或其委托的服务机构向天津文交所提交《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挂牌申请书》。《暂行规则》还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少于5万份,所有艺术品份额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流通转让,最终通过要约收购、竞拍等方式退市。
面对这份整改方案,外界认为协议转让的交易或很难达成。
据天津文交所《份额协议转让交易指引》 规定,“艺术品份额协议转让交易的意向申报价格应在该艺术品份额当日价格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但是结合目前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行情,“当日”价格已经远远低于投资人当时买入的价格,这使得投资者如果一旦交易则面临着巨大的损失,另外由于天津文交所目前仍处在清理整顿期间,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很难有受让方接受转让,整个盘面的流动性已经很差。由于对原来交易规则进行了根本性修改,交易价格必定不能回到投资者的心理价位,在协议转让以及要约收购中,最终很有可能会导致他们浮亏变成实亏。
投资者认为,原来的投资初衷是按旧的交易规则所做出的,现在账面的损失也是由于交易规则的变化。因此,要么就按原来的交易规则继续交易,如果要修改原来的交易规则,那就希望按成本价回购。
重蹈“疯狂郁金香”覆辙
事实上,艺术品份额化产品的走势,与荷兰的郁金香事件极其相似。
据资料显示,1637年,一种叫“Switser”的郁金香球茎价格在一个月里上涨了485%。一年时间里,郁金香总涨幅高达5900%。当事态出现了失控的局面,政府不得不出面解决,1637年4月27日,荷兰政府决定终止所有合同,禁止投机式的郁金香交易。所有的“苦果”只能由投机者自己咽下。
到1636年底,任何最后残存的理性都早已远离了荷兰的郁金香市场。虽然人们大都知道郁金香球茎的价格早已远离其正常的价值,但是他们宁愿相信别人会比他们更“傻”,会心甘情愿地付出更高的价钱。
通过文交所的交易使得艺术品不到一年之间从上涨十几倍到下滑一半以上,这一涨跌幅度对于一件艺术品的投资周期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就其实际结果来看,它一方面未能实现艺术品美学价值的普及,最后只能看到被套牢的中小投资者疲于奔命的维权追讨;另一方面其被腰斩的局面证明了它目前仍未能引领艺术市场以一种创新模式发展。
艺术市场分析专家梅建平以“切糕现象”来概括文交所的投机经营。他表示,文交所虽然是一个很有益的尝试,但不可否认,早期交易存在很多“切糕现象”,他将问题主要归结为四点:第一,没有考虑清楚谁是合适的投资者;第二,向广大公众进行集资这项功能开展得过早;第三,信息披露草率,特别是利益输送没有披露出来,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不小的损害;第四,在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后,没有做到及时保护投资人利益,成为一次“很不成功的尝试”。梅建平认为,正是由于失败,所以现在有机会可以重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然后再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