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文交所停牌回购艺术品份额
12日,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下称“泰山文交所”)在其网站发布公告,确定将“黄永玉01”、“吴冠中01”、“吴冠中02”3个份额产品从即日起停牌,在停牌后,泰山文交所将以协议方式,按照投资人的平均买入价格(加权平均价)收购投资人持有的艺术品份额。
以某位投资人目前持有 “黄永玉01”25000份为例,其共有4次买入、卖出记录,分别是申购中签10000份(价格1元/份)、以2元/份买入10000份、0.5元/份买入50000份,1.5元卖出45000份,则该投资人平均买入价格为0.785714元,其现有的25000份的收购价格为19642.85元。
泰山文交所强调,份额停牌系由国家政策引起,本次收购属市场化行为。同意卖出的投资人要与泰山文交所签署 《艺术品份额转让协议书》,并于2012年10月12日前把签署完毕的协议书寄回,并附上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不同意以平均买入价转让份额的投资人、或未能按期签署协议书的投资人,将成为其所持份额对应的艺术品实物的按份共有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及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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