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别被高价回收蒙蔽

2014年04月29日 09:15   中国文化报  收藏本文     

  事件:4月21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非法集资手法花样翻新,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了6类非法集资典型手法。其中,第5种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刘双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贪心是上当的源头

  近些年,不时有不法分子编造出一个个非常圆满的故事来欺骗投资者,有的是拿出一些假的艺术品鉴定书,有的是拿出一些假的投资项目,更有甚者打着组建博物馆的名头进行敛财。

  在我了解的一些案件中,大多数受害者并不完全是无辜的,部分受害者是知情的。很多时候,艺术品的非法集资是以一种“放高利贷”的方式来进行,而参加非法集资的所谓投资人,之所以相信艺术品是有高回报、没有风险的,这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们的“贪念”。艺术品投资不可能是零风险,同时采取“放高利贷”的方式获得财富也是不正当的。

  艺术品投资是专业性很强的投资方式,不像简单的黄金等标准化高的实体投资。所以,普通收藏爱好者首先要提高自己的鉴赏水平,让自己更多地了解艺术品的历史和文化,多看多学习,先看住钱包不要轻易花钱,这样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徐舰(《中国收藏》杂志编委会主任):评估时莫忘“广告成本”

  曾经的艺术品市场存在低价值的东西被标高价的现象,很多流通在礼品市场。在“八项规定”专项整治以后,这类艺术礼品流通明显减少,而更多对普通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又抬了头。对于这种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专业收藏者一般不会上当,也就是“买的人不懂,懂的人不买”。

  公安部通报的第5种方式中指出了承诺高价回收艺术品的行为。在我看到的更多广告中,大部分并没有承诺回收,但是出现了类比现象,比如将“猴票”的发行量和升值倍数与他们销售的产品进行类比,让消费者误认为发行量低的艺术品升值空间就会大,再加上所谓的“专家点评”,诱惑消费者上当。对于这样的行为,貌似不在公安部的通报中,也是一个“灰色地带”,我认为类似的广告宣传,也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

  不管回购与否,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可以算一笔账,一件艺术品的成本是多少,再加上广告宣传费用、商家利润,就是商品的定价,且现阶段广告宣传费用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消费者心理如有一个预估,就会轻松识破。

  我认为收藏是一种爱好,以藏养藏的行为从古到今都有,可以通过时间的变迁从收藏品中获得一些价值相当的回报,但是不能仅以投资的心态来收藏艺术品,这样容易走歪路。

  谢先生(某私人银行艺术顾问):艺术品投资专业性极强

  这类事件在这几年并不少见,有些机构将艺术品按照一定价格卖给消费者,并且允诺几年后可以原价甚至高价回收。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许多消费者是不清楚艺术品的增值空间和具体走向的,艺术品拿到手里之后并没有实际再交易,那么艺术品留存消费者手中的时间投资,等于是没有回报的。如果是升值空间很大的艺术品,即便是原价回收,其实也是利用了消费者的资金,更不用说允诺高价回收最后跑掉了。

  和一般理财产品不同,艺术品投资如果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其回报率相比其他投资产品来说是高出不少的。但是艺术品投资是专业性非常强的投资方式,如果没有相关知识,盲目进入,很可能会遭遇陷阱,最后造成经济损失。

  (本文由本报记者胡克非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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