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方舟:拍卖价格不等同于艺术品价值
10月31日,中国拍卖行行业协会在10月31日发布了2013年3季度经营状况简报。据统计,2013年1-3季度成交创2009年以来最好记录,成交场次累计41982场,实现成交额累计4169.3亿元。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总额共计169亿元,3季度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成交额达44亿元。根据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今年3季度成交创2009年以来的最好成绩。这样的艺术品价格是否也表明了艺术品本身的稳定发展呢?今年秋拍市场的“亿元”拍品广受追捧,曾梵志等艺术家水涨船高,作品风头无两,成为收藏家的宠儿,拍卖价格是否能完全体现作品本身的价值?著名艺术批评家贾方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中国文物网:您如何看待艺术品价值在拍卖上的体现?
贾方舟:价格是价值的货币体现,但在如今的拍卖会上,由于某些人为的因素,且不说作品的艺术价值,其体现出的是不是作品的商业价值也会成为一个问号,这就减小了它应有的可信度。成交价虚虚实实,除了知情者谁也说不清,中国的拍卖已经做的太过头了,超越了很多正常的运作规范,变成了炒作的一个场所。所以,一件作品拍卖的价格不足以让人相信,其就是这个艺术家作品的实际价值。
中国文物网:在今年秋拍市场上涌现出很多的“天价”拍品,您对于这些“亿元拍品”体现的市场价值有哪些看法?
贾方舟:市场是一个很难把握的东西,它里面应该有各种操纵,从学术的角度很难判断艺术品的市场价格,而且意义不是很大。拍卖会制造的每一个激动人心的“天价”,都成了一个望而生畏的市场神话。举个例子:梵高在生前,作品100法郎一幅都卖不出去,后来,《向日葵》拍到国际天价5320万美元,谁能说清100法郎和5320万美元这两个价格哪个更接近《向日葵》的真正价值呢?同一件作品在不同时代,价格会如此悬殊,只能说明,价格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判断和价值确认。
如果不存在暗箱操作,一件作品拍出天价并非坏事。艺术家会感到欣慰,会对自己的作品产生一种价值感,不惜重金的藏家也会成为艺术家的知音。但艺术家不可以把拍卖市场看得太重,作为艺术作品,其真正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史的链条之中。不要以为拍卖价格就直接可以体现为自己作品的艺术价值,作品的市场价格永远不能构成判断其艺术价值的根据。反过来说,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作品,反倒绝对可以是市场价格飙升的依据。
无论在当下炒得多火多热的艺术家,如果其作品不具有艺术史的意义,无论拍出多高的价格都不足以构成提升其艺术价值的理由。一件作品拍卖价格的孰高孰低,有很多复杂的和偶然的甚至与艺术无关的因素,商业价值和审美价值是不能划等号的两种价值。艺术品市场上的拍卖价格也不等同于艺术品真正的价值。(曹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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