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私募基金是解药吗

2014年08月04日 09:46   人民网  收藏本文     

近几年,私募基金、信托等方式介入艺术品收藏领域,广受关注。 近几年,私募基金、信托等方式介入艺术品收藏领域,广受关注。

  近几年,私募基金、信托等方式介入艺术品收藏领域,广受关注。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 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艺术品投资也被纳入此次私募基金的调整范围。《暂行办法》不仅明确表示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不设行 政审批,更细化了投资者的投资资质。这被认为是官方鼓励发展艺术品私募基金的信号。然而,近年来艺术品信托等模式在国内的运作却频遭“滑铁卢”,艺术品私 募基金一旦“身份转正”,未来又会遇到哪些可能的风险?

  艺术品信托遭遇滑铁卢

  最近有媒体报道,东莞某银行VIP客户黎小姐等多人,2011年4月集资950万元购买一只艺术品投资基金,被告知年化收益率可达20%。今年5月投资期满后,黎小姐等人几乎都只拿回本金的10%。

  无独有偶,近两年来,艺术品信托频频遭遇“滑铁卢”。在艺术经济学博士马健看来,中国艺术品信托在这两年遭遇了“大溃败”。“从艺术品信托的情况来看,融 资类信托产品比较多,但严格来讲,一些艺术品信托其实是以艺术品的名义为房地产等业务进行变相融资。在投资类信托产品中,很多艺术品信托由于周期太短、踩 不准节奏,以及管理团队的过度自信而损失不小。总体而言,合法合规并且实现预期回报的艺术品信托可谓凤毛麟角。”

  “艺术品基金的发展在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出现。它应该是艺术品市场‘新的业态’。”上海大学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既然是“新 的业态”,其发展、完善自然需要一个过程。在实践过程中,很多信托基金,在运营经验、投资顾问选择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投资基金投资两年或者 “2+1”年到期以后,发现在兑付时,所购买的艺术品很难变现,这方面的状况还不少。

  上海文化艺术品研究院执行院长孔达达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从艺术品基金开始兴起的2007年至2011年鼎盛期,全国发行了至少50只艺术品基金。“为稳 固投资者信心,营造市场繁荣的局面,这些基金疯狂地参与拍卖,高调并高价拍得艺术品,但在基金到期之时(通常期限在两年之内),难以在艺术品市场盈利而纷 纷退出。”孔达达说。

  “艺术品信托的结构、模式,暂时看来都不适合艺术品基金。”北京德美艺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CEO董艺说,艺术品信托更多是一种融资行为,它是藏家把自己的 产品重新评估一下,然后通过信托来集中融资,而投资人的回报都是相对固定的回报,这可能并不是真正的艺术品基金的属性。“如今国内的艺术品信托需要面临很 大的调整。过去我们的投资像房地产,周期都非常短,但是真正的艺术品投资期限应该是比较长的。如果艺术品信托走不出‘短期怪圈’的话,它的生命力就有问 题。”

  艺术品投资以时间换空间

  近年来,以私募基金形式拍得高价艺术品的情况屡见不鲜。2008年,吴冠中绘制的天价油画长卷《长江万里图》的买主是北京融美艺术基金。而据相关媒体报 道,2010年,湖南广电成立了北京中艺达晨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建立艺术基金,2011年春拍中以4亿元天价拍得齐白石的《松柏高立图》。但据了 解,最终这件天价拍品并未交易成功。

  根据新出台的《暂行办法》,艺术品私募基金将被正式纳入管理范畴,这对于民间涌动的准备投资艺术品市场的资本会不会是一个利好?

  马健认为,《暂行办法》所带来的“利好”,可能更多是指艺术品私募基金的设立比较容易,并可能因此而导致一波艺术品私募基金发行潮。但“利好”与否,看的 并不是艺术品私募基金的数量,而是质量。“在我看来,艺术品私募基金管理团队才是制约中国艺术品私募基金发展的短板。”

  事实上,《暂行办法》中对私募基金设置的“门槛”并不低。规定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是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孔达达认为,相比艺术品信托,私募基金更加私密,资金募集是非公开的,投资的门槛更高,投资人数也相对较少。“通常也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有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入,从而出资人和管理者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可以更好地激发管理人工作的积极性。”

  但他也表示,私募基金的风险在于,由于募资的渠道比较狭窄,而且每个投资人的出资量较大。如果出现某个投资人撤资的情况,就会对基金产生较大的影响。“当然无论是私募还是公募的基金都存在因购入无升值潜力的艺术品而造成基金到期无法兑现的风险。”

  艺术品投资众筹模式破冰?

  随着《暂行办法》的出台,艺术品私募基金管理的细则、监管条例等相继出台和完善,是否意味着艺术品众筹模式迎来新曙光?对此,专家们普遍认为,艺术品私募 基金的放开并不意味着艺术众筹模式的广泛开启。马健认为,《暂行办法》对于监管层来说,艺术品私募基金能够将资金募集对象严格限制于“合格投资者”(个人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从而避免了像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那样波及大众投资者。

  “私募基金的投资是对于高定制的客户而言,不建议一般的投资者,或者一般的工薪阶层去投资。”西沐说。

  董艺也表示,只有在艺术品交易市场专业化程度较高时,老百姓参与艺术品基金才有保障。“事实上,普通老百姓如果存款就只有几十万元,也不推荐他选艺术品基 金。因为艺术品投资毕竟周期比较长,对个人的整体要求也比较高,它是作为一个资产的配置,比例能够到个人资产的10%就相当不错了。

  除此之外,艺术品私募管理团队对于艺术品的甄选、真伪判定、定价等因素,也直接会影响其运作的结果。

  孔达达分析说,《暂行办法》很好地体现了政府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的主导思想。放松审批后,私募基金的成立更加便捷,可能会促进投资者以基金的方式进入艺术品 市场,对基金管理以及艺术品市场管理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会增加,但是与此需求相匹配的人才储备可能会供不应求,造成整体运营水平不高。由于自由度的增加,基 金可能会尝试更多元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手段,带来潜在风险。“私募基金的成败更多依靠于基金管理团队的能力,如果经营不善,会造成一定的投资风险。”

  来源:中国文化报

文章关键词: 艺术品私募基金艺术品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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