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李玉光呼吁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 09:55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为毛泽东等领导同志专职摄影达12年之久的侯波老人今年已经87岁了,按照现行的《著作权法》,她在年轻时候的作品很快就不再受到保护,像这样的老一辈摄影家还有很多。
因此,在昨天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呼吁修改现行的《著作权法》,将“自作品诞生50年的保护期限”延长至与文字、音乐、美术等相同的“作者有生之年加逝后50年”。
李玉光透露,在这次两会上,他与钱海浩等多位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了代表广大摄影家要求修改《著作权法》的专门提案,它包括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修改完善《著作权法》第43条、增加视觉艺术作品追续权等三项建议。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林涛说,现行《著作权法》对摄影作品的保护期远不及音乐、美术、文学等其他作品。《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作品保护期的规定为作者有生之年加逝后50年,可是,对摄影仅提供自作品诞生50年的保护期限,有人戏称摄影家是现行《著作权法》下的二等公民。
据林涛介绍,摄影家群体的著作权长期被漠视,大量的摄影家遭遇侵权。目前,协会正在对教科书中使用摄影作品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果出乎意料,几乎每页都有摄影作品,因此协会正在与相关单位洽谈,争取为广大摄影家收取合理的版权费用。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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