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书画作品须看作者功名

2013年06月21日 07:50   南方都市报  微博

  藏家宝典

  一般来说,书法作品的收藏归于书画收藏的大类中。但在收藏鉴赏水平到一定程度的收藏家眼中,书法作品的收藏是独树一帜的。

  原因书法作品是中国特有的一门艺术,更由于书法作品当中所包含的中华文化特质,其艺术鉴赏层次与文化内涵,完全有理由超出其他艺术作品。

  当下的书法作品价值判断,基本还是由作品作者的名气、市场追捧程度等市场因素所决定。

  书法发展到今天,虽然已形成了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与理论体系。但笔者认为,这套理论体系总体只是围绕着书法技法为主导而延展的。书法除了本体美学外,首先是基于中国文字学、诗歌、文学、金石等中华文化与精神境界诸多文化符号,甚至与作者身份、经历、社会地位等客观状态均有着非常重要,而且很合理、必然的关联。

  以当代书法作品作者为例,大概分为几类:一是专业“书法家”。二是画家的书法作品。三是文化名人的书法作品。四是社会名人的书法作品。五是政治人物的书法作品。所以,书法作品的价值判断与形成,一直以来,与作者的“功名”是有着重要的关系,“功名”的深浅,决定了书法作品价值的深浅,倒是必然、合理的。书法毕竟首先表现的是中国特有的“字”,“字”是表达思想、意境的直白符号。同时,人的“功名”深浅,必然在思想、精神、意境上有明显差别。因此,笔者认为,事实上,是不存在“书法家”,尤其“专业书法家”这个“职业”的。又如俗话讲的“诗书同源”,大概也说明这道理。因此,书法作品的题材对市场价值的决定也是有着重要参考作用。千篇一律的非原创的“唐诗宋词”本身已是当下书法界的硬伤之一。

  笔者对书法作品的创作、欣赏、收藏归纳了一条通用规则,即真正好的书法作品,除了以上诸多因素外,可遵循这样的规律:手法为下、眼法为中、心法为上,无法至极。

  陈庆彰(广东省收藏家协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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