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汉字与书法的密切关系

2014年12月24日 16:19   新浪收藏  微博 收藏本文     

  一 依托汉字 

  先谈书法艺术对实用文字的依附关系。

  这个问题听起来非常简单,但如细理论起来,问题却较为复杂,对于同一问题,纯粹理论意义的概念与创作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宏观的、整体的看法与具体到一幅作品的创作或品评,其认识会有所不同,甚至相去甚远。

  简单地、表面地看,书法创作的过程就是写字的过程,但写字并不等于书法,要弄清二者的联系与区别,首先必给书法一个概念界定。对于书法,历来有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书法是一门学问,它与金石学、古文字学、碑帖学等是糅合在一起的,书法就是书学;另一种说法视书法为文人末技,孙过庭《书谱》中说:“扬雄谓诗赋小道,壮夫不为,况复溺思毫厘,沦精翰墨者也。”书法是表现文人思想情怀的笔墨游戏,也就是孔夫子说的“游于艺”;还有一种认为书法是一种技艺,以驾驭毛笔写字的复杂技巧为能事,是师徒授受的技艺,古代有关笔法的动人传说,如密室传授笔法、掘墓盗取笔法之类的故事,其核心思想就是把书法作为一种高超的技艺看待;还有把书法视为健身之法,类似气功之类的玩意儿,《书谱》中就把书法与“乐志垂纶”、“潜心对弈”作了一番比较,书法与钓鱼、下棋是可以并提而论的。但是,我们今天认为书法是一门艺术,其他一切如学问、技巧等都要服从于、服务于艺术,我们可以为书法做这样的概念界定:书法是凭借文字之形,运用书法艺术独特的表现语言(诸如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创造艺术形式,并通过艺术形式,表现出审美境界与文化内蕴的艺术门类。这一界定,首先强调书法艺术创作须臾不可脱离文字之形,书法与文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可以说没有汉字,也就没有中国书法。

  由于文字之形是书法艺术的“物质”基础,书法艺术是由文字之形生发出、抽象出的艺术美,所以书法艺术一直受制于文字之形,古代书法艺术发展的历史,一直依附于文字发展的历史,字体的演进带动着书法美的发生和变化。文字书写或制作方式不同、载荷文字的材质不同、不同的文字内容与不同的文字使用目的等,与文字相关的多种因素都直接或间接、明显或隐蔽地对书法艺术形式美的发生和变化产生着根本性的影响。

  今天书法艺术中的种种书体, 如大篆、小篆、隶书、楷书,都是文字演进中的种种字体,诸多书法艺术的书体是产生于、依附于文字的种种字体,尽管后世在艺术创作中,书法中的诸多书体对文字的诸多字体有所解脱,融会贯通而出新,但文字对书法的根本性作用是巨大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书法艺术形式美的产生与变化与文字制作的方式、载荷文字的材质有着密切关系。有了殷商人用青铜刀、玉刀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刻契的制作手段和甲骨的物质载荷,造就了甲骨文的形式之美,由此引伸出了后世以甲骨文原型为基础,结字平直排叠又欹侧错落,线条轻健爽朗的甲骨文书法创作。由于金文是刻凿或铸造于金属上的文字,金属铸造的特殊工艺所产生的效果,如浇铸金属冷却收缩后点画圆融厚重的质感,为适应铸造工艺要求而采用的特殊处理方法(如金文中的点画交搭处的内角都作小圆弧状,以便于出模清砂),再加上浸渍锈蚀所造成的斑驳朦胧效果等等,铸造的方式与金属的载荷体造就了金文形式美的特殊性。同样,用刻凿手段制作于金属器物上的文字有着另一种不同的特点,如刻凿于金属上的秦诏版权量文字,其方折错落之妙,是与刻凿手段密切相关的。这一切,成为后世金文书法艺术的母体。我们再看石刻文字,从《石鼓文》开始,秦时的小篆刻石如《泰山刻石》、《琅玡台刻石》等,东汉时大量的隶书碑刻、摩崖,北魏大量的墓志、造像记等等,由于刻凿的制作手段及以石为载荷体,加上风化残损造成的效果,构成了石刻文字的特点,如秦汉石刻文字中字体结构一般都是平直舒和,以刀刻石所产生的笔意加刀意再加石质的具有特殊审美意味的线条质感,都是后世宗法石刻的书法艺术之基础。

  金石文字可以垂之久远,墨书于竹、木、帛等物质上的文字相对来说难以流传后世,所以古文字多以金石形式流传下来,这也是后世篆书、隶书创作中的笔法问题一直是人们探求的关键处,因为古代的金石文字只给我们留下了字是什么样子,没有告诉后人字是怎么写的,金石文字中的用笔已基本失去了。直到竹简木牍上的文字出现之后,人们才看到古人毛笔书写出的字,原来与金石文字大不一样,于是简牍上的隶书又成为书法创作的一种样式。简牍隶书由于是用硬毫笔书写在光滑的竹木材料上,所以线条爽健明快,由于书写者一手执简、一手执笔,书写时简笔相互迎合,形成特殊的运笔节奏感,这样写法由左至右的横画较由上至下的竖画写来顺手得多,再加上竹简隶书竖排,为了使每简能容纳更多的文字,先民们在书写实践中,慢慢变篆书的修长为横放纵敛,形成隶书左右波拂分展的特殊体势,由篆到隶的变化,由圆转变方折,体势由纵势变横势,点画由圆融变为波磔明显,简牍隶书艺术样式的形成与使用的工具、书写的材料及书写方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古代的遗存中,文字载体的形制、文字使用的目的、文字所表达的语言内容都对其书法艺术特点产生着影响。如瓦当、泉布文字之随方就圆,文字载体形制对字形的艺术变化有着直接的模铸作用;钟鼎铭文凝重端庄,显示出作为庙堂之物的神圣,但其文字章法布置散落变化,当与随钟鼎器形的布置有关;汉碑刻隶书体势整饬华美,布置井然有序,除了方整石面为载体的原因外,“勒石铭功”的文字内容也影响到了其书法形式。而手书的简牍墨迹比起金石文字表现出很大的自由性,表现着古人挥运之间的神情,也当与其不受“庙堂文字”的拘束有关。还有一些传世的造像题记、砖铭、陶文、瓦当文、碑额等等,因载体材质、形制与书写内容的不同原因,展示出丰富多彩的、奇奇怪怪的艺术特点,如刑徒砖刻辞,由于墓主人是囚犯,社会地位极其低下,死后草草掩埋,草草在砖上画些文字(很可能是由其他囚犯或下级卒吏所为),给埋死人的地方作个标志而已。我曾对洛阳西边新安县铁门镇“千唐志斋”作过考察,30年代初,张钫(字伯英)在十几孔大窑洞的墙壁上镶嵌了一千多块隋唐墓志,如果把这些墓志的书法艺术特点与墓主人的身份对照,我们会发现,一般来说墓主人为社会地位较高的官吏、将军、夫人等则墓志形制较大,其文字的书、刻工整精良,书风文雅,以近褚遂良体者为多,而墓主人社会地位卑下的小吏、宫女、平民等的墓志一般形体较小,文字的书、刻都较为草率,其书风多表现出随意性,有近魏碑者、有近写经体者、有近颜真卿者,总之是近俗而不近雅。(上述是相对的,若以时期为参照系进行考察,则隋墓志风格多样而近俗,初唐以褚遂良体为主而近雅,晚唐则颜真卿风格突出又近俗,从这个角度的考察当另作别论。)这种有趣的现象,说明在历史上书法艺术的审美特点与文字的使用特点是和谐一致、难解难分的,其书法艺术受制于文字的使用性。清人阮元在《南北书派论》中说:“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这短短的两句话中,包含着地域差别、书写形式不同、书写内容不同与书法艺术特点之间的对应关系。

  前人对书法艺术的欣赏,是与对所书写文字内容的赏读同步的、和谐的、相互交织在一起的,通过“口诵其文,手楷其书”来想见作者风采,这便是前人赏读书法的方式,在对书法形式的欣赏过程中,文字的表意功能会自然地参与其中,在书法创作过程中,所书写的文字内容也时或会潜在地影响到对书法美的创造。《书谱》中有一段话举了一些名帖为例,论述文字内容与书法艺术的密切联系:

  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

  孙过庭认为这是“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法艺术形式美与文字的意境美合谐如一,人的秉性与艺术境界的如一,天地之间大道与“翰墨小道”的如一,天人合一便是古代文人的哲学观、艺术观。所以历来文人士夫认为书法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美与真、善和谐如一,而不是“强名为体,共习分区”,只去注重形式特点。

  从大的范围看,篆刻或可视为与书法同类,古代的印章形式及与此相随而生的篆刻美的发生和变化,受当时入印文字、制作方法、印章材质、用印方法等的影响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一点,我在《论篆刻创作观念的迁徙》一文中有如下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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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汉字书法形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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