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局款宜兴紫砂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12月10日 08:34 紫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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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自郑和下西洋打通与南洋、南亚、西亚诸国的贸易渠道之后,朝廷于万历年间始设“贡局”,在宜兴专门烧制紫砂壶向泰国出口。

  藏友带来的这只底刻“贡局”的壶,就应是出口泰国的实物。通高11.5、口径7.5厘米,泥质纯正,通体抛光,鼓腹,短颈,流短直、上细下粗,嘴前端平 削,与壶口平。盖口严密,盖钮中心有一圆形排气小孔。钮下有一圈凹槽,供系绳,便提携。平底圈足,底欧体楷书刻阴文“贡局”二字。制作工整,造型朴素精 致。读香港罗桂祥先生《宜兴陶器》一书,他认为不同时期款识特征是:万历年间以欧体楷书刻壶底;明清之际,刻名与印章并用;康熙后,刻字减少,壶底用印之 外,或于盖内、把下盖印。今观这只壶款“贡局”,笔法瘦硬遒劲,结字雍容婉丽,寓险峻于平正中,融丰腴于浑朴内,为典型欧书风格。对“贡局”款,学界、藏 界和民间有不同说法,上世纪30年代张虹、李景康著《阳羡砂壶图考》“贡局款”一条:“考林古度为冯本卿作《陶宝肖像歌》有‘荆溪陶正司陶复’之句,可知 阳羡贡局已创于明代。细考传器,各色泥质俱备,壶底或刻字,或钤印,或具年号,或用‘贡局’二字,亦有用一‘局’字者”。在《阳》书图录中有三件朱泥壶, 底部分别镌“康熙贡局”、“雍正贡局”行书款或“雍正贡局”楷书款。

  明清至今已很遥远,这类“贡局”款壶作为中泰经济交流的见证物,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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