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濂:传国御玺之辩

2016年02月04日08:26   新浪收藏   微博收藏本文     

传国御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传国御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初治篆刻史,除了古玺汉印明清篆刻以外,以为治史当跳出实践家的技术视野之外,故而对隋唐宋官印特别在意。九十年代初的1992年,应上海书画出版社卢辅圣总编约,曾经写过一部《篆刻艺术纵横谈》约20万言,其中特别列出“印制”一章,详述历代玺印制度包括古代御玺直到唐宋官印乃至清宫康雍乾三代御玺再到民国时“大总统玺”种种,与通常的“篆刻”思维不同而有新的切入点,自以为当时在诸种篆刻普及技法书籍中,是眼界较开阔立意较学术的一种。

  古代最被关注的,当然是传国御玺。它是皇权的象征。《三国演义》有“十八路诸侯讨董卓”的回目,长沙太守孙坚率军先攻入洛阳,从井中宫女尸体锦囊中找到传国御玺,即准备返兵回乡做皇帝梦,但为袁术、袁绍兄弟侦破拦截,逼他交出传国御玺,是一段曲折离奇的演义故事,但其实史有详记,并非全是虚构。更早的故事,则可追溯到春秋时代楚国卞和献荆山玉于楚厉王,被刖左足;又献璞于楚武王,仍被指为石,又被刖右足,直到楚文王时才真正认识到所献为绝世美玉,遂命名为“和氏璧”。据说秦王得知赵国得“和氏璧”,意欲豪夺之,口称愿以十五座城池换之,蔺相如不辱使命,“完璧归赵”的掌故,是人人皆知的。

  史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奄有天下,以和氏璧剖为传国御玺,丞相李斯奉命篆文“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作鸟虫篆文。刘邦先入关中,秦子婴献此天子玺求降,遂为刘邦所得,储汉初长乐宫,至王莽篡汉,逼太后交出传国御玺,孝元太后怒斥并掷御玺于地,玉折其一角,后以金镶补。王莽败后,汉光武帝刘秀辗转得之,其后才有三国孙坚入洛阳而于井中得此传国御玺之事。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争夺御玺而处心积虑大起兵戈之事多见。如东晋司马氏、西燕慕容氏,姚秦诸朝皆有自刻御玺之举。而传国御玺,一说后唐废帝持传国御玺登楼自焚,遂失所在;另一则传言元末由元顺帝或某一元将带入沙漠,总之,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清入主中原,更有后金皇太极得此传国御玺,遂改“金”为“清”,清初皇宫藏御玺39方,其中作为传国御玺者,但连乾隆皇帝自己也不相信,认为是赝品。可见其承传有多么混乱,但就现在大家都认为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鸟虫篆御玺而言,最早不会早于明代仿制。因为春秋战国至秦汉,尚无纸张,在竹木简上钤印于封泥均不会是大印,而其时也不会有朱砂印泥。更就文字而言,诸体鸟虫杂篆都是后代花体美术字的思维,根本不入先秦格式。沙孟海师以考古科学家的睿智眼光头脑,在其大著《印学史》中,引用了一方“皇帝信玺”封泥原物,相对更为可靠。但细审之,其文字既非花体杂篆美术字,印制也不偏大而是正常的2—3厘米尺寸,可方便在通用的竹木简泥封钤用,即使玉印或可略大,也应该在情理之内而已。

  ——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

  ——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受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物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乾隆御制《国朝传宝记》)。

  每朝都有献御玺者以讨圣眷,但其实皇上心里十分明白。伪造欺人,好事所为,明清两代同一调门,正见出这传国御玺的名头太大,外行总是围绕它转圈圈。而生造谱系,以示流传有据,亦是古代文献真伪正讹难以分辨之大弊。文学史绘画史书法史甚至是笔法流传史当然还有御玺传递史,无不如此。观此,不禁想起了民国史学大师顾颉刚的史观精论:“累层地建造起来的中国史”;著者愈后出,历史愈往前。信然!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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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陈振濂和氏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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