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低价买卖假古董、做药材生意等行骗

2017年09月30日 08:47 辽一网-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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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陈某等13人或单独或合伙,以低价买卖假古董、做医疗器械生意等,实施诈骗、盗窃犯罪。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陈某等13人已经分别被判处刑罚。

  犯罪团伙在各地诈骗11起

  2016年4月份,男子李某通过报纸上的征婚广告,联系上内蒙古自治区的邢某,谎称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以请吃饭等手段取得邢某的信任。

  5月9日左右,在邢某家中,公某假意低价卖手中的“古玉”,李某带着邢某找到假意要高价买这块“古玉”的尹某,并以当场交定金等方式让邢某相信参与买卖该“古玉”能赚钱。

  之后,李某诱骗邢某共同出资买“古玉”倒手赚钱,让邢某出资5万元钱,邢某信以为真但因确实没有钱而没有出资。李某又以请生意对象吃饭为由,骗取邢某1500元。

  2016年5月份,沈阳男子陈某、柳某到辽阳物色诈骗对象。陈某通过在辽阳舞厅跳舞认识了马某后,便假冒做药材生意,以资金投入骗取马某人民币1万元。之后,这些钱被陈某等人分掉并挥霍……

  经查,陈某等人或单独或与人合作,在内蒙古、辽宁、山东、吉林等地实施诈骗犯罪11起,陈某诈骗数额为3万元,柳某诈骗数额为24.3万元,孙某诈骗数额为34.3万元,李某诈骗数额为人民币16.45万元,林某诈骗数额为5万元,张某诈骗数额为8.3万元,王某诈骗数额为8.3万元,刘某诈骗数额为13万元,杨某诈骗数额为8万元,夏某诈骗数额为3万元。

  假意做生意其实是盗窃

  2016年4月26日,陈某以谈一笔“医疗器械”生意赚钱为由,带赵某分别见了假意高价购买“医疗器械”的孙某、假意低价卖“医疗器械”的刘某以及假意送生意资金的老战友柳某,使赵某相信该生意能赚大钱。

  陈某以自己资金不足,并承诺给赵某好处为由,让赵某出钱做生意,赵某于是到银行取款6万元钱。

  之后在本溪某餐厅包房内,陈某、刘某假意谈生意采用调包的方式,将赵某装6万元钱的包拿走。事后陈某分得3万元,柳某、孙某、刘某每人分得1万元……

  陈某等人在辽宁、河北共计实施盗窃犯罪3起,陈某盗窃数额为15.5万元,柳某盗窃数额为10万元,孙某盗窃数额为6万元,刘某盗窃数额为11.5万元,赵某盗窃数额为9.5万元,刘某某盗窃数额为4万元。

  13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2017年,法院一审认定陈某、柳某、孙某犯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李某等10人因诈骗犯罪或盗窃犯罪,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返还给本案的各被害人。

  宣判后,夏某等三人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夏某被改判,其余两人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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