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收受他人所赠玉石:案发后当灾石扔掉

2014年02月21日 12:01   现代快报  

  某国有企业被骗两个多亿资产,表面上看,是找错了生意伙伴,而且该企业一领导莫某也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换个地方继续当领导。不过,当骗子落网,一张腐败网络逐渐浮出水面。莫某作为该国企负责人,并非简单被骗,而是先后收受了骗子50万元人民币和一块玉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经扬州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莫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通讯员 扬检轩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执法人员找上门

  他耍赖不肯走

  去年6月20日上午10点,仪征市检察院反贪局的3名工作人员,来到该国企位于天津新区南疆港内的一座两层办公楼前,随后进入二楼莫某办公室,“我想你应该清楚我们为什么找你吧?事情总得有个了结。”

  时任该国企总经理助理的莫某,了解到3人的身份后故作镇定,一边安排手下送来矿泉水,一边打招呼:“今天才搬来,还没来得及收拾,不好意思了。”莫某自言自语,不停地喝水,把手表一会摘下一会戴上,似乎在掩饰慌乱的心。“主要领导不在,公司就我负责,我需要向领导报告,要不先吃午饭,尽一下地主之谊,等改天我自己去检察院。”莫某使起了缓兵之计。

  一个多小时后,侦查员小张急了,“你今天必须要去,容不得半点商量。”“求求你们,不要把我带走,我现在很乱,不知道如何是好,四肢无力,也站不起来。”莫某装可怜。“那我们扶着你走好了。”话音未落,两名侦查员就将莫某架起来,准备往外走。见势不妙,1米8个头的莫某拼命往下沉,可毕竟心虚,见侦查员态度坚决,只得顺从。

  当天晚上6点45分,莫某被侦查员带回了仪征检察院,接受审查。

  收受贿赂,致两亿多国资流失

  莫某是北京人,2006年底,他担任该国企石化业务部部长,还被集团派到上海筹建新公司。在上海一豪华酒店,手握公司PTA业务采购权的莫某,通过另一国企副经理林德宝认识了陆兴权。陆兴权当时在江苏仪征称得上是名人,并在上海成立了公司,主要从事PTA业务。

  其实在此之前,林德宝就利用职务之便给陆兴权提供优惠,陆兴权多次送给林德宝回扣,总计200多万元。这次引荐,陆兴权就是要将莫某拉下水。他主动提出给莫某回扣,但莫某有点不敢。陆兴权便以“感谢费”的方式分三次将50万元现金和一块玉石送给了莫某。在金钱面前,莫某选择了和陆兴权合作。其实,陆兴权是一个合同诈骗犯,涉案金额达数亿元。2007年下半年开始,因资金链断裂最终“崩盘”。陆兴权栽了,给莫某当时所在的国有企业造成损失2.75亿元。

  2008年底,陆兴权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扬州市中级法院判刑15年,林德宝也因涉嫌受贿罪被仪征市检察院网上追逃。2011年11月,林德宝到检察院自首。而从2008年8月开始,莫某就不再从事经营业务,而是从事调研工作。莫某见检察院一直没来找自己,还暗自庆幸。到了2010年,他又被调任新的职务,认为自己躲过了这一劫。

  担心被牵连

  把收到的玉石扔了

  仪征反贪局通过研判林德宝受贿案,发现陆兴权竟然分批骗取了莫某所在国企巨额货款,莫某是这个骗局中的一环。

  莫某到案后,一开始拒不交代。原来他在等“外援”,当莫某和公司领导见面后,察觉依靠“外援”已经没有可能,便交代了收受陆兴权贿赂的犯罪事实。莫某称,第一次接受陆兴权贿赂是在2007年11月,当时陆兴权来北京看望他,希望继续加大合作。在饭店楼下,陆送给莫一个塑料袋,回去之后,莫某发现里面是整整10万元现金。2008年5月的一天,莫某到仪征来和陆兴权洽谈业务,临走时,陆兴权在宾馆里又送了莫某一个袋子,里面除了茶叶还有10万现金。

  又过了个把月,莫某被公司委以重任,去上海筹建新公司,陆兴权这次足足送给莫30万元现金和一块价值不菲的玉石。谈到这块玉石,莫说,陆兴权合同诈骗案发,自己觉得这块玉石是“灾星”,将其扔进了路边垃圾桶。

  经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12月23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非法所得5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莫某当庭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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