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祖坟挖出的文物归国家所有 你怎么看

2017年08月21日 07:47 新浪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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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泱泱华夏五千年历史,有着辉煌的物质文明,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也埋藏着数以亿计的历史遗物。近些年来,农民在自家的宅基地、土地、祖坟挖到“宝物”的事件在全国各地已经屡见不鲜,也引发了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陕西旬阳县石门镇王家坪村李某在自家祖坟挖出来一罐银元宝,总共25个,但当地文管所要将出土物收走鉴定,但村民觉得是祖先留下的遗产,两相争执中,文管所收走23个,给村民留了2个。

  1976年,大吕村大队进行规划建设,村小学要迁至李家祖坟所在地,遂通知李氏族人将祖坟迁至别处。在迁坟过程中,李氏族人将祖坟中的随葬物品取出。“我清楚地记得当时出土了很多随葬物品,其中有一副黄金手镯和一个红玛瑙玉坠,还有很多玉镯,很具珠光宝气。这些物品还曾展览过,村里50岁以上的人都还有印象。”赵县文保所当时的会计李某和公社的一名副书记、一名秘书通过大队找到李氏家族族长,以破坏古墓葬为由,让李氏家族将随葬品交公。他们把随葬品逐一核对,统一收到大队又展示给村民观看。时任1976年的大吕村大队党支部书记朱乱申、副书记李某和党支委员张某、及部分老党员都见过这些东西。后来,县文保所将这些东西收走。县文保所收走这些东西时间不长,李氏族人曾去文保所索要未果。文保所给予的答复是,这些都属于国家所有,不予归还。

  自家祖坟或是宅基地挖出的文物到底是归自己还是国家所有呢?各有说辞,因土地所有权的不同,各国对于捡拾文物的归属权与处置各不相同。看看国外对挖出的宝贝的态度是什么?美国,“想挖就挖,按比例分配”。在美国,私有土地所有者拥有的不仅是土地,还包括土地下的矿权,这极大地鼓励了美国人自己开采勘探,走上致富道路。

  英国:归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按照英国1996年制定的《宝藏法》,任何在该宝藏出土地点所发现的其他物品——不论其由什么材料制作,都可以被划入“宝藏”之列。通常,这些宝藏最后会由大英博物馆或者当地博物馆收藏,只要博物馆按市场价格向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购买即可。法国:归发现人和土地所有人法国民法典第716条规定,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在自己土地内发现之人,如埋藏物系他人土地内发现时,其半数属于发现人,半数属于土地所有人。

  咱们再来看看古代是怎么处理这个棘手问题的。唐:挖到文物需送官,可获一定报酬,也就是说,在唐朝时,如果在土地中发现古器、钟鼎之类的文物,要及时送交官府。不过,官府也不能白拿,要“酬直”,即按照文物的价值,支付一定的报酬。宋时对“文 物”归属的规定与唐时相类似,通俗的讲,如果从地里挖出文物就要送交官府,并可获得一定报酬。如果隐匿不报,将会被按盗窃罪减三等论罪,以发现人得到的“宿藏物”价值计赃。

  明清:上交文物不奖励,不交要受杖责,如果明朝时的农民,在自己地里挖出了“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必须限期送交官府,否则就要受杖责。至于唐宋时期的“酬直”,就想也别想了。不仅如此,《大明律》还规定,“若得古器形制异而不送官者,罪亦如之。”也就是说,不仅挖出来的“文物”要及时上交,而且平常得到的“文物”也要交给官府,否则也要挨打。

  民国:两人上交古物,获奖“平均月薪,虽然清律对百姓发现“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之后如何处置有着明确的说法,但实际上,官府对于一些并无“实际价值”的文物并不重视。比如发现敦煌藏经的王道士,屡次将经卷送交当地官府,并报告发现藏经之事,但并未获得重视,更不要谈王道士获得什么奖励了。

  一般老百姓可能都会认为自家祖坟挖出来的宝贝理应归自己所有,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文物不同于一般的陪葬物品,它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其价值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关于这个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来源:古币瓷器杂项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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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祖坟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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