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电动车无人受伤却摊上大事 因为车上装了5件古董

2017年09月14日 09:27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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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的古董之一 车上的古董之一

  通讯员 涂蕾 胡勇 扬子晚报记者 万凌云

  (原标题:撞上电动车无人受伤却摊上大事 因为车上装了5件古董)

  生活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事故时有发生,家住镇江丹徒的老陈最近就碰到这样一起烦心事。不过,虽说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可偏偏碰上一辆满载古董的电动车,着实让他和保险公司摊上了“大事”。13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近日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老陈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为包括汉代规矩镜等在内的这批古董,买单5万余元。

  院方介绍,2015年11月,老陈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镇江丹徒区某道路行驶时,与小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致双方车辆和小李随车携带的五件古董损坏。后经镇江丹徒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老陈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审理中,丹徒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最终明确包括汉代规矩镜在内的五件古董,合计41500-68000元整。

  所谓汉代规矩镜,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此藏品为汉代文物。外圆饰连续双线锯齿纹,圆形镜钮周围饰三线方框纹饰,寓意天圆地方,镜内圈饰卷云纹。方框纹饰对角和每个边框处,分别有TLV形纹饰,疑为伏羲、女娲手中规天矩地的神器,据此,称为规矩镜,也有国外学者称之为TLV镜,也有叫博局镜、八极纹镜等。此类纹饰由于也出现在汉代天文用具——日晷上,也叫日晷镜。所有这些名称,都表达了古代先人心目中的宇宙图式,有极为深奥的精神、文化内涵,规矩镜在两汉极为流行,也是铜镜中最为博大精深的。

  此外,本次鉴定费用为29000元,造成原告电动自行车损坏,修理费为380元。

  丹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老陈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500000元且投保不计免赔条款),因此原告的全部损失55530元,均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后,被告陈某所在的某保险公司,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最终上级法院驳回申请,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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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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