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下令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

2016年04月01日16:10   新浪收藏   微博收藏本文     

一张民国植树节电令 一张民国植树节电令

  这是一张民国时期关于召开植树节纪念会的电令(见图),它由当时的湖北省教育厅代发,还加盖了红色的教育厅长印章。从格式上看,这份电令沿袭着民国时期公函的竖式排列原则,从右至左,整齐有序,正中央的“厅长王介庵”尤为突出;从内容上看,标题、事由、受文者、正文、落款及所附的8条标语无不清晰可辨、条分缕析。从“事由”一栏到正文部分,均紧密围绕“植树节”这个主题,明确了纪念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参与人员;从文字书写来看,尽管使用的主要是繁体字,但由于是人工书写刻印的,多处可见楷行结合、繁简交叉、稍欠规范的特征。比如“湖”字,在标题中是正楷书写,到了正文第一条则是行书写法;同样一个“电”字,就分别用上了繁体和简体两种写法。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这份电令的右上及左下方,出现了毛笔批注“宇字第690号”、“请余子文、李世仁……诸先生参加……”的字样,笔走龙蛇,字体俊逸,令人叹服。

  根据该电文所署的时间(民国三十八年三月十一日)及纪念会召开的时间(三月十二日)判断,当时就已经确立了植树节的准确时间。其实,这个时间是经历了变化的。中华民国南京政府成立时,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设立了农林部,两年后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森林法》得以颁布。到了1915年,经孙中山倡议,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这便是我国植树节的开端。1928年,为纪念孙中山逝世三周年,国民政府举行了植树式。后来为了纪念孙中山,人们把他逝世的那天,即3月12日定为植树节。

  新中国成立后,绿化工作也得到了充分重视。1956年,毛泽东发出了“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中国开始了“12年绿化运动”;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植树节的决议;1982年植树节,邓小平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198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总则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自此,植树造林被纳入了法律范畴。

  “森林可以调和气候”、‘“森林可以防止水灾旱灾”,读着这份电令中的标语,我们更加体会到植树造林的诸多益处。据统计,全世界森林每年在减少1.9万—2万公顷,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正面临着森林面积大量减少带来的威胁。植树造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文章来源:收藏快报 江苏南京 王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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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植树植树节节电民国时期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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