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墓与盗墓贼同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9日 09: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微博

刘洪波,知名杂文家 刘洪波,知名杂文家

  “生在苏杭,葬在北邙”,生死福地,概括如此。

  哪里有古陵墓,哪里就有盗墓贼,这也是自古而来的规律。洛阳邙山陵墓群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邙山周边的盗墓贼应该也属“国家级”。

  《中国青年报》连续报道洛阳盗墓乱象,先以《洛阳,古墓劫》一文,揭当地盗墓猖獗、警方查办迟疑的怪状,公安部挂牌督办盗墓大案,也因触及盗墓保护伞,致使专案人员多被“双规”,然后被调出。继以《古皇族陵变身现代百姓冢》,展示盗掘已空的大墓已由新棺进驻的现状,且有“盗墓专业人士”自述获邀去外地盗挖,多年工作安然无恙的经历。

  这个追踪报道,提出的问题至为棘手。盗墓非虽正经行业,但历史悠久,代代相习。鼎鼎大名的洛阳铲,算是考古专业工具了,据传即为洛阳的盗墓人所发明。盗墓难以禁止,不独因利润空间巨大,也不独因盗警相结,还因墓址僻远,范围广袤,管理不能到位,立一个“保护单位”的牌匾,与其说可使封土堆得到保护,更像是标明了“宝货在此”,客观上可能正好作了盗贼的指引。

  古史辨学派认为历史是代代比附,“层累地形成”。这种疑古观点,争论巨大。就盗墓而言,还真可以说是“代代相盗”,直到最后正规的考古发掘,许多不过食盗墓者之余唾。王子今作《中国盗墓史》,称陕西凤翔秦公一号大墓,考古发掘前已有汉以降盗洞247个,其中到达椁室的盗洞有数十个之多。

  文保法规怎样能够执行得力?文保有关单位当然需要尽力而为,盗警勾结也务须彻查,捉到的盗贼应予追究,但就算一切到位,那僻远的保护现场,毕竟做不到“重兵把守”,大多只是请当地村民照看。当地村民如何有力量看护?况且文保单位与村民之间或许还有利益冲突,保护牌子一挂,至少田地不得任意耕种。

  实话说,我对文保法规执行得力感到悲观。不是所有文保单位都在城市,人烟厚重,还有专人负责。宝库在荒野,天高皇帝远,盗贼时刻觊觎,想埋着能够确保安全,岂不大难?过去无所谓考古文博事业,墓葬只待盗墓贼掘净。现在毕竟是有了,算是与盗墓贼可以赛跑。考古发掘应加速,不能及时发掘的,应有专业机构和人员去实施保护,而不是立一块“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了事。

  当然,这涉及考古力量是否充足的问题。实在不行,请当地村民代为照看吧,请记住要付足够的佣金,不要像打发叫花子那样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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