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状告郭庆祥谁是真正的赢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8日 09:18 大江南收藏

  □本报综合整理

  1月5日,备受关注的范曾状告郭庆祥(微博)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了郭庆祥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消息一出,社会各界尤其是美术界和文艺批评界反响强烈。这场耗时一年多的“范郭案”,到此似乎画上了句号。然而,在这场横贯收藏界、美术界、文艺界、法学界、甚至新闻界的争端中,谁又是真正的赢家呢?

  判决:范曾赢了,郭庆祥输了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郭庆祥的上诉,维持一审的判决结果:被告郭庆祥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范曾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范曾的“流水线”作画事实予以确认

  在判决书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一审判决中“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的欠妥认定予以了纠正;对一审判决中回避和没有确认的范曾“流水线”作画基本事实予以了确认。

  范曾的“才能平平”得以确认

  原一审判决中,郭庆祥在其所撰写的文章中那几个具有贬损性的关键词,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时只出现了“逞能”、“炫才露己”、“虚伪”。

  郭庆祥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被肯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侵害案中,郭庆祥撰文对时下其认为艺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评论,呼吁“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值得肯定。

  流拍:范曾作品屡遭流拍

  “流水线作画”真实价值“出水”

  在1月8日结束的南京经典拍卖公司举办的大型拍卖会上,范曾的画又流拍了。

  这是继北京荣宝2011年秋拍上14幅范曾作品有7幅流拍和北京匡时(微博)拍卖会上14幅范曾画作有9幅流拍以及云南典藏拍卖会上范曾画作100%流拍后,又一次传出有关范曾作品流拍的消息。

  业内人士指出,艺术品的市场价值最终还是取决于其本身的艺术价值,“流水线”批量制造出来的产品,其艺术价值自然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此次秋拍或许就是一个信号,出了这样的拍卖结果也不难理解。范曾“流水线作画”的事实大白于天下,公众尤其是业内人士更对这种把商品生产视为艺术创作的行为嗤之以鼻,那些收藏艺术精品的人们当然不会花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拍下这样的作品。公众透过耗时一年多的“范郭案”,开始对范曾“流水线”批量制造出来的所谓“大师之作”有了新的认识,这自然反映到敏感的艺术品市场中。

  范曾作品的连遭流拍,已为艺术品市场未来的走势带来一个明显的信号,“流水线”下的作品虽经包装、炒作,可能会风光一时,但终归好景不长,范曾的作品将迎来严峻的市场考验。

  舆情:郭庆祥赞誉连连

  孰赢孰败公众心里有杆秤

  “范郭案” 耗时一年多,在舆论潮头也挺立了一年多,从文章发表,到范曾起诉到法院,到一审判决结果出炉,继而郭庆祥不服判决上诉,再到今天。随着法院审理的推进,“范郭案”周边的事件也在出现着微妙的变化,官司外的二人又面临着怎样的遭遇?从最近在收藏界发生的几件事,公众或许能看出这场官司背后的输赢。

  虽然这两年一直被“范郭案”的官司缠身,但郭庆祥一直没有停下“艺术批评”的脚步。回顾2011年的艺术界和收藏界,郭庆祥无疑是风云人物。虽然官司败诉,郭庆祥身上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赢得了公众的认可,他被认为是中国艺术界和收藏界的“良心”,并一举摘下2011年“美术报年度人物”和中国文联评选的“影响中国收藏界十大人物”两项大奖。

  纵观这场纠纷的发展进程及相关事件所呈现的导向与结果,人们不难看出,范曾虽然赢了官司,但郭庆祥反倒成了公众心目中的赢家。随着人们逐渐了解了“流水线作画”出炉的过程,理解了“艺术批评”究竟是何概念,倾听了郭庆祥为使公众能分辨艺术真伪所作出的呐喊,郭庆祥的名字在很多人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在这场声势巨大的纠纷中,孰赢孰败公众心里有杆秤。

  【声音1】

  范曾代理律师李景芳:终审维持一审原判,我没有什么想法好说。法院说这不是文艺批评是名誉侵权,那就是名誉侵权。

  【声音2】

  郭庆祥:关于此案终审判决的声明

  因我的一篇评论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中不点名地批评当前美术界存在的某些浮躁现象,被范曾对号入座认为批评的就是他本人,而以所谓名誉侵害把我告上法院。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特此声明如下:

  1.我坚持认为此文中描述的在当前美术创作中的浮躁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也已经证明,范曾对号入座以及其“流水线生产作画”现象正是当前“伪艺术”的典型代表。这种“流水线”生产的产品,就是范曾自己把自己当成了“复印机”,按模式化、标准化批量复制生产的绘画产品,根本就不是艺术创造,而是彻底的“伪艺术”。同时,这些“伪艺术”又被其包装成高价格的“艺术品”,在社会上既误导了艺术欣赏,也侵害了广大购买者的利益。包括我在内的许许多多从业者,都有责任对其欺骗行为提出批评和揭开真实的面目。

  2.我坚持认为,作为一个经常出现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的公众人物,理应受到公众的监督,包括行为规范和人品道德。允许范曾说自己才能“坐四望五”,自封“大师”,难道我不能批评他“才能平平”、“炫才露己”?允许范曾投机钻营,难道我不能批评他“虚伪”?

  3.我坚持认为,撰写批评文章就是要敢于说真话、敢于投枪匕首。“吹捧”和“迎合”不是真正的批评!它们会导致美术创作因功利目的而毫无艺术价值。批评文章就是要有感而发,谈自身的感受和切身体会。我揭露不健康的和愚弄大众的文化怪现象,其出发点,就是要让大家明白怎样才是真正的艺术和艺术家,同时唤醒大众对艺术审美、艺术鉴赏的正确认识和提高。

  4.我坚持认为,“笔墨官司”理应“笔墨打”。我批评了范曾从“作品”到“人品”的各种现象,如果他认为我所说的不符合真实情况,虚构或夸大事实,他完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发表文章,批驳和批评我,相信他也有这个能力。

  最后,终审虽然维持原判,但我在此郑重声明:我不会向范曾作出任何形式的道歉。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判。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

  评论1

  孰输?孰赢?

  □ 弘之

  备受社会关注的“范郭官司”,二审已尘埃落定,维持原审法院判决,即判令郭庆祥赔偿范曾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书面道歉。从法院一锤定音的角度看,是范曾胜诉了,然而,孰输,孰赢?公众自有一番评论。

  范“大师”赢了。但在不少人看来,他胜之不仁。本应是笔墨官司笔墨打,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他,却一怒之下将郭庆祥告上法庭。如此逞能显威,确如有人所说“他这个大师的称号却要靠打压否定性的文艺批评来维持”,实在有些不光彩。

  范曾赢了官司,却没有赢得公众的尊重。“长期流水线作画、题材内容重复、没有创造力”,自诩为“坐四望五”的“大师”,热衷于炒作造势,、包装唬人,还容不得人家批评他,其人品画品哪里有一点真正的大师风范?

  在智者看来,范曾一纸诉状递上,就陷入了自挖的坑。一是放大了“流水线作画”的社会效应,二是露出了其画坛霸主的真面目,三是让“艺术和法律双重蒙羞”。如今,范曾的画作屡遭流拍,其霸道作风更为人们所鄙视,这纯属“自作自受”。而法院的判决则令法学界、新闻界、文艺评论界一片哗然、多有诟病。凡此种种,恐怕范“大师”虽胜也怅然,唯有心中暗自叫苦吧!

  反观郭庆祥,虽然一纸判决上是输了,但实际上是赢了。他针对美术创作中诸如“流水线作画”的浮躁现象和愚弄大众的恶劣行径,敢于站出来秉笔直书,体现出可贵的社会责任感和文化担当意识。他振聋发聩的声音,为时下死水微澜的文艺批评吹来一股清风,为营造健康的批评生态和舆论环境尽了一己之力。“眼里不揉沙子”的郭庆祥坚守了批评的品格,这种坚守在文艺批评功利化、庸俗化趋向严重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尤为可贵。而某些批评家过于看重面子、圈子、位子、票子,面对艺术创作的种种不良倾向和风气,处处有所顾忌、发声渐弱,略有微词也是浅尝辄止,更有甚者不管作品质量如何,一味评功摆好,竟把“溃烂”之处也视为桃花。两相比较,人们有理由为郭庆祥叫好,郭庆祥也堪称“虽败犹荣”。

  称郭庆祥“虽败犹荣”,其意义在于唤醒文坛的“良心”,共同为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倾心尽力。文艺创作与文艺批评,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文艺创作需要批评,如同刀需要打磨才能更锋利,庄稼需要农夫的锄头铲除杂草才能更茁壮成长。批评风清气正,文艺才能繁荣发展,如果批评家面对不良现象噤口不言,无疑是放弃了自己批评的权利和担当之责。而今日之中国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太需要“铁肩担道义”,需要“古道热肠”了!

  令人遗憾的是,二审判决书中虽然说郭庆祥文章“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值得肯定”,但同时又称,郭文使用“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和“虚伪”等词语,贬损了范曾人格,构成侵权。对此,郭庆祥认为“法院不该给文艺批评立标杆”。文艺批评史上的一代巨擘俄国批评家罗留波夫曾说过“真理不在于辩论的细节,不在于个别推理是否正确,而在于所论的事物是否有活跃的事实”,鲁迅先生将健康的文艺批评定义为“坏处说坏,好处说好”,依此衡量,郭庆祥所批评的“流水线作画”乃人证物证俱在的事实,而批评就会有负面评价,我们常说要“激浊扬清,针砭时弊”,设想,若只能言好不能说差,只能扬清不能激浊,或是一贬就动辄被认定侮辱他人人格、侵害他人名誉权。那这顶帽子一戴,哪个还敢鲜明表达自己的观点、捍卫自己的立场呢?这,对批评家来说是否过于苛责呢?这,无异于为正当的文艺批评设置雷区,使百家争鸣的舆论环境再一次雪上加霜。难怪郭庆祥表示绝不认同法院的判决,坚决捍卫自己作为公民理应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和文艺批评的权利。

  还是要讲那句耳熟能详的话,公道自在人心。范郭案孰赢孰输,大众心里明镜似的。而对范郭案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划清“文艺批评、学术争鸣”与“名誉权”界限的备受关注,又一次证明了我们这个社会主流价值观始终是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文明进步的。百家争鸣方能百花齐放,及时的振聋发聩的文艺批评必将重获尊严,展示出应有的力量。

  评论2

  举起正义大旗还艺术领域一片纯净

  □李元臣

  当获悉范曾诉郭庆祥名誉权侵害案二审结果维持原判后,笔者先是有些惊讶,随后转为不解,继而又很快变得淡然。从结果上看“范郭案”以郭庆祥的败诉告终,但整个事件在公众中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整个事件孰是孰非在各自心目中已经有了结论。

  范曾与郭庆祥的纠纷,看似买方与卖方针对于某种商品,抑或是称之为作品的书画产生的不同观点而引发激烈碰撞,实则两人代表着两大集团进行了一场正面的交锋。

  范曾背后站着巨大的利益集团,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利益集团已经把“流水线作画”等方式逐步发展为一个新兴产业,甚至行业。面对“郭庆祥”们试图通过正义的呐喊,打破他们唾手可得的“金饭碗”时,利益集团当然坐不住了,难免条件反射般一跃而起,摆出一副“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霸道嘴脸。当越来越多的公众一旦了解了范曾“流水线作画”的真相,那罩在其头上的种种“光环”也就会大为褪色,谁还会认可他的画作虚高的市场价格呢?

  反观郭庆祥,无论对方态度如何,无论法院怎么宣判,誓将“艺术批评”进行到底,誓为公众“去伪存真”的坚决态度值得我们鼓掌。可以说,郭庆祥的背后是更为坚实可信的正义集团。当下浮躁的艺术领域,利益笼罩了太过浓重的氛围,单纯、高尚的艺术,被某些逐利之徒拉下了尊贵的位置。而此时,郭庆祥的挺身而出,不但还公众一个“艺术”与“伪艺术”的真实面貌,也让公众真正了解到艺术领域的抱负、追求、良知和社会责任。

  与范曾的不择手段追逐利益恰恰相反,郭庆祥却在舍弃个人利益而保护社会利益。1995年,郭庆祥手中已经握有200幅范曾的字画,以其在收藏领域的影响力和专业素质,完全可以将其爆炒到一个绝顶高价,大赚一笔。而郭庆祥为了艺术领域不被利益所腐蚀,为了纯粹的艺术价值,把收藏的范曾作品全部处理掉,又忍不住出来大吼几声,实在让人感动。

  正如郭庆祥所说,无论法律宣判的结果如何,都不能阻止我艺术批评的脚步。有了郭庆祥这只“领头雁”,艺术市场的正义集团会愈发庞大,这也是艺术领域保持纯净的基石所在。千千万万的“郭庆祥”们,举起艺术批评的大旗呐喊起来吧!

  尾声

  郭庆祥不服提起申诉

  判决书下发后,被告郭庆祥对此判决表示不满,发表了声明和质疑,并准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郭庆祥表示,他不会向范曾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判。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郭庆祥代理律师富敏荣表示,“这个案件错误地划分了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义侵权的界限,把贬损当做侮辱,将对今后开展文艺批评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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