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物收藏乱象难治

2013年08月12日 10:54   中国经济时报网  

  前不久,作家马伯庸发表了一篇题为《少年Ma的奇幻历史漂流之旅》的博文,描述了他在某博物馆的“神奇之旅”。文中称,很多被标明“稀世珍品”的文物实际上都充满了山寨气息,大部分为赝品,而该馆的相关负责人却坚称藏品都是真的。这篇文章在业内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但却未见诸社会大众。该事件典型地反映了当下民间收藏,特别是私人博物馆收藏的长久诟病。其实,这只是民间收藏的乱象之一,包括文物在民间的非法流通、走私,以及其他收藏品,例如钟乳石、古生物化石等偷盗、无序收藏的现象同样愈演愈烈。

  民间一级文物收藏权众说纷纭无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民间收藏主要分为非国有法人单位包括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和公民个人收藏保管非国有文物两种形式。而在现实中,民间收藏国有文物的现象却十分寻常。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规定,珍贵文物中,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从其价值上而言,国家一级文物应当由国有收藏单位或更有资质的其他收藏单位收藏保管,而实际上,在国内,有证无证的私人博物馆收藏国家一级文物的现象同样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私人博物馆将其据为己有,任意开发价值,不仅没有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反而面临被破坏的危险。

  那么,民间是否有权收藏国有文物,特别是国家一级文物呢?

  多位专家表示,“如果确定是国家一级文物,民营单位是不可以收藏的。”

  “为什么不可以呢?”一位民间博物馆学研究者却提出质疑,“私人博物馆在相关部门取得资格后有权利收藏国家一级文物,且个人合法持有的文物也可以进行自由买卖。”

  “只要是经过国家相关单位审批的私人博物馆就有权利对外公开征集、购买国家珍贵文物。”民间收藏家王军(化名)持同样观点。

  为什么会出现专业观点不统一的现象?相关法律专家表示,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间收藏权利的法律文件出台,只有相关法律中有所涉及,但并不明确。

  民间文物收藏、流通乱象的产生,是否和法律缺失有重要关系?王军称,“国家对于当下民间收藏现状似乎一直采取默认态度,既不支持,也未反对,这为许多民间收藏者和私人博物馆钻法律漏洞提供了机会。”

  私人博物馆打法律无证“擦边球”

  数据显示,2007年,国内私人博物馆的数量还仅有200余家,到2012年,该数量便猛增到1000余家,曾有媒体统计,广东省在短时间内出现了200余家私人博物馆,而这当中经批准注册的不到10%。其实,相比国外而言,国内博物馆的数量人均占比还十分低下,私人博物馆的快速出现,无疑弥补了这一市场不足。然而,“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事实又不得不令我们反思,追赶先进的步伐如何才能踩实?

  搞收藏的朋友都知道,成立私人博物馆的门槛特别高,所以也就出现了10%这个比例。那么,其余的90%又是如何经营的呢?

  一位未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其实对于私人博物馆而言,大部分都是无证经营的,无证经营的博物馆虽然无法取得门票,但他们实际上也不指望门票。你的博物馆一旦通过审批,就意味着你无权出售馆内的文物。

  另外,对于许多私人博物馆中“赝品占主导”现象的问题,国家职业艺术品鉴定师赵景华曾表示,“如果一家私人博物馆,在宣传的时候总是号称自己馆藏了几百件甚至上千件珍品,那么它很可能就是一家专门收藏赝品的博物馆。”

  上述情况很普遍,却一直未得到普遍关注。上述业内人士称,几乎没有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私人博物馆的经营模式。尽管国家颁布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对博物馆的设立、年检、终止等进行了规定,但针对私人博物馆,从审批到藏品流通,都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

  古生物化石民间收藏缺乏规范

  古生物化石是重要的地质遗迹,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矿业法律专家申升介绍,“古生物化石不同于文物,它是人类史前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而且,尽管古生物化石归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管理,但也并非属于矿产资源。”

  “所以国内出台的一系列文物法和矿产资源法对其均不适应。”申升介绍,“当然,古生物化石有自己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务院于2010年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2012年,国土资源部又出台了《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然而,大部分条文主要是针对国有收藏单位的,针对民间收藏的很少,而且缺乏具体规定。”

  同样地位尴尬的还有钟乳石。申升介绍,“根据《地质矿产部关于岩溶洞穴钟乳石资源属性和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复函》的相关内容,钟乳石应属于矿产资源范畴。然而我国矿产资源法多就"开采"方面进行相关规定,并未在"收藏"方面做详细说明。”

  申升表示,“据我所知,截至目前,就国家层面上讲,尚未有专门规范钟乳石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部分钟乳石拥有量较大的省份出台有相关的专门性规定,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还有一些省份对于钟乳石的规定散见于其他相关法规中,如《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近年来,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等在市场上的收藏价值逐渐攀升,民间收藏十分火热。”王军表示,“法律的缺失,加剧了民间乱采、乱挖、偷盗和倒卖等现象,民间收藏市场得不到有序发展,同时对资源也造成了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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