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博故宫回应:冀宝斋鉴定不代表馆(院)方立场

2013年09月05日 07:41   新民晚报  

  前天,一篇题为《“公母”十二生肖为元末明初精品》的报道将“冀宝斋赝品之争”推到了台前。报道称,包括“故宫[微博]博物院研究馆员李辉柄,中国国家博物馆[微博]研究馆员雷从云,中国社科院、上海社科院双聘研究员许明”在内的文物考察队,对冀宝斋博物馆藏品进行考察鉴定后,认定“真东西不少”,还有“一级文物”。在该报道中,专家以国家级文物收藏机构研究员的权威头衔,试图推翻此前“冀宝斋赝品集中”的定论。有网站以“冀宝斋请国博专家出手”“故宫国博等专家:冀宝斋一级文物与赝品并存”等为题转载了这篇报道。昨晚,中国国家博物馆和故宫博物院高层通过不同渠道向本报记者表示,此事是相关人员的个人行为,绝非公务性质的文物鉴定活动,任何结论不代表馆(院)方。

  国家博物馆的声明

  昨晚9时30分,中国国家博物馆(以下简称国博)授权副馆长陈履生[微博]回应本报的提问并郑重声明。陈履生声明道,国博不鼓励在职研究员参与社会上的文物鉴定活动,更反对研究员参与社会上一些商业性的文化鉴定活动,即使有这种情况,研究员的行为也仅仅代表个人,不能代表中国国家博物馆。

  对于已退休的研究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只代表他在职时的专业状况,以及所从事专业工作的专业水平。退休之后,就不在国博从事研究员的相关工作。当然,返聘人员例外。因此,国博已退休研究员在外从事各类民间鉴定,只代表个人,而不能代表国博的专业判断和专业立场。另外,国博有很多不同的专业领域,其研究员的职称均指向相对应的专业方向,从事玉器研究的负责玉器研究工作,负责青铜器研究的专攻青铜器研究专业……以此类推。因此,研究员专业能力难以囊括各个类别的研究和鉴定。对于网上流传的国博研究员受邀鉴定冀宝斋藏品的事件,相关人员只代表他个人对冀宝斋藏品的判断,不能代表国博的鉴定结论、立场和态度。

  故宫博物院的回应

  昨天下午,记者从故宫博物院媒体联络处了解到,参与此次考察并给出鉴定结论的李辉柄,曾就职于故宫博物院,研究方向是瓷器,现已退休,没有返聘。此次考察未经故宫博物院授权,是他的个人行为。(离)退休研究馆员可否参与鉴定活动?院方答复,资深的研究员在返聘后,受院方派遣,会参与公务性质的文物鉴定活动,李辉柄目前不在其列,他没有被返聘。记者看到,故宫博物院在首页上发布《声明》:“故宫博物院在职、离退休人员参加社会文物鉴定等公务性活动时,都应获得故宫博物院的书面授权。凡没有书面授权的,均属个人行为,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故宫博物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去年3月,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曾公开强调故宫的“规定”:院内专家不得以故宫博物院的公务身份在社会上从事非公务文物鉴定活动以及与文物拍卖、文物市场等有关的藏品鉴定活动。

  上博副馆长的观点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仅从网络上流传出的照片就能看出,冀宝斋的藏品假得离谱。何况此事河北省文物局等管理机构已经有了定论。”昨晚,本报记者与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上海博物馆副馆长陈克伦通电话,陈克伦认为,相关研究员利用以往的职务头衔,混淆视听,为虚假文物辩白的行为值得关注和警醒。

  前天该报道刊发后,网上巨量转发,反对和谴责声较多,矛头指向专家及其代表的任职机构。陈克伦认为,此类不负责任的鉴定意见虽是“个人学术意见”,但对他们曾就职的国家级文物收藏机构同样造成了负面影响,应对这些专家加强管理。陈克伦指出,作为有影响力的媒体,对于某些惯于以假乱真的“小圈子”应保持慎重态度,偏听偏信易被人利用。

  本报记者 乐梦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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