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全面启动

2014年02月05日 09:34   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近日,文化部在京宣布,于即日起全面启动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这是“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实施的“国家美术收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针对国有美术馆藏品进行普查。

  据悉,本次普查将持续至2016年12月31日。普查工作分为准备、信息采集、验收汇总三个阶段。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1月至2015年12月,将开始为期两年的普查信息采集阶段。同时,为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各级普查工作机构将对普查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建立馆内自查、省级审查、国家复查的三级数据质量监管机制。

  本次普查涉及的美术馆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书画名家纪念馆、艺术馆)。同时,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各类美术创作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系统管理的国有美术馆,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纳入普查范围。本次普查登录的主要内容包括藏品名称、类别、作者、创作年代、质地、尺寸等,同时收集藏品图像资料和收藏单位主要情况。

  对于此次普查工作,文化部副部长董伟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的国家美术收藏尽管在整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与繁荣的美术创作和丰富的潜在资源,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有着极大差距。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国有美术收藏存在着投入不足、家底不清、保存不善、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学术梳理,缺乏有效的整合和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文化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于“十二五”期间,正式立项实施“国家美术收藏工程”。希望通过实施这一工程,将目前国内美术馆等公益性收藏单位分散的收藏行为上升为国家战略进行统筹和加强,加大对于国家美术收藏的研究、展示、宣传和推广力度,研究制定国家美术收藏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使国家美术收藏体系更加完备,更加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通过对国家美术收藏的建设,实现对当代艺术创作和艺术市场有效的学术引导,促进艺术创作健康繁荣发展。

  据了解,普查结束后,将建立国家美术藏品基本数据库,依法合理使用相关数据和资料档案,促进普查成果的应用与推广;探索建立并完善数据应用服务平台;建立国家美术收藏数据长效性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对国家美术藏品数据信息的全面采集和动态管理。(林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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